一般一房多卖怎么预防?
1、先进行预告登记
为解决“一房多卖”问题,我国法律规定了预告登记制度。《物权法》第20条规定:“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由此可知,预告登记制度具有限制卖家与买房人签约后再出售房屋并转移产权给其他买房人的作用。在这个制度里,我们需要注意两点:
(1)、预告登记需要双方自主约定,其并非是法律上的强制性义务,如果卖家不同意进行预告登记,买房人的合法权益还是无法得到相应的保障;
(2)、预告登记后,必须在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三个月内进行过户登记,否则预告登记自动失效。另外,买房人如果不确定自己所购买的房子是否是“一房多卖”,也可以在买卖合同签订前,自行到房屋管理部门查证,以避免不必要的购房风险。
2、视情况约定(高额)定金罚则或要求对方支付该地产总价款30%以内进行协商。
3、从多方面查探虚实
购房人可通过询问承租人或卖家、出租屋管理部门等途径查实所购的房屋是否已经有人租赁,如果有人租赁,应当确认承租人是否是已经与卖家签订买卖合同或者承租人是否已经放弃行使优先购买权等事项,如有承租人已经与卖家签订买卖合同或者承租人未放弃优先购买权,购房人最好别再购买该房。
因为前两者行为很可能变相构成“一房多卖”。另外,在二手房买卖方面,购房者要调查所购房屋的产权,必要时,可提取房屋产权证,也应尽可能要求在房屋交易中心登记后再向卖家支付房款,并在交易后及时办理产权转移登记。
4、可先行占有房屋
如果既未办理预告登记,又未办理产权登记的,购房人应尽可能先行合法占有房屋。虽然根据我国《物权法》第14条规定,商品房的所有权转移以办理产权登记过户为发生法律效力的标准,交付使用并不具有所有权转移的作用,但是,房屋的转移占有与交付使用,仍具有明显的公示与公信的现实作用。
再者,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1条第1款规定:“对房屋的转移占有,视为房屋的交付使用,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一房多卖是属于违法行为,如果当事人发现自己和开发商所签署的购房合同是一方多卖的话,那么当事人可以通过起诉开发商或者是直接向公安机关进行报案提出开发商涉嫌诈骗。当事人有权要求开发商退还支付的款项以及要求一定金额的赔偿。
-
确认合同无效能否保全房子
律师解析:确认合同无效在一定条件下能保全房子。法律关于保全的规定是: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
已婚可不可以和别人共同买房
律师解答:可以。律师解析:可以。1、买房的各方共同对该房屋拥有产权,可以在自己所有的份额之内处置房产。2、不动产或者动产可以由两个以上组织、个人共有。共有包括按份共有和共同共有。3、已婚和别人共同买房的,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双方均对房屋享有所有权。法...
-
哪种买房定金可以退?
律师解析:满足以下条件的定金可以退:1、双方按约履行的,定金应抵作价款或退回;2、因特殊情况导致不能签定合同的,或者对协议及补充协议内容未能达成合意而无法签约不归责于任何一方的,定金可以退回;3、售房者单方违约导致不能继续履行的,定金可以退回双倍。法律依据:《...
-
商品房货不对版怎么实现退房
律师解析:1、如果你签订了购房合同之后,发现实际房子和开发商描述的不符,跟合同上约定也不符合的情况下,那么你是可以要求换房或者退房,这种情况属于开发商违约。2、质量不合格、房屋主体结构不合格、面积误差超过3%等与描述情况不符合是能退的。法律依据:《商品房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