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有哪些
税收是我们国家和政府取得收入的最基本的方式。通过税收不仅可以调节控制经济,还能作为政府支出,进行各种公共建设等政府服务。房产税便是国家税收的一种类型。最近,有人问小编,辽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包括哪些?接下来,本站的小编将为您进行详细的介绍。
辽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房产税的征收范围:
(一)城市市区和郊区中设有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的地区;
(二)县城;
(三)建制镇(镇人民政府所在地);
(四)工矿区。工矿区征税的具体范围由市人民政府划定。
第三条
房产的产权所有人、经营管理单位、承典人、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都是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
第四条
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原值没有依据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比照同类结构、同等新旧程度的房产核定。工程尚未决算已经投入使用的新建房产,依照基建计划价值减除30%后的余值计税;没有基建计划价值的,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核定。工程决算后,依照入帐的价值计税;已按计划价值或核定价值征纳税款的不再退补。出租的房产,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第五条
房产税的税率,按《条例》第四条的规定执行。
第六条除《条例》第五条规定外,下列房产免纳房产税:
(一)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自办的学校、医院(诊所)、幼儿园、托儿所、敬老院使用的房产;
(二)企业、事业单位自用的职工疗养院使用的房产;
(三)经批准关闭、停产的企业在停产期间闲置未用的房产;
(四)经省税务局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第七条
下列房产纳税人纳税有困难的,由市人民政府确定定期减征或免征房产税:
(一)中小型微利企业自用的房产;
(二)民政部门举办的社会福利事业和企业自有自用的房产;
(三)经民政部门批准由企业自办的安置盲、聋、哑、残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10%以上的社会福利企业自用的房产。
第八条
房产税按年征收,分期(月份、季度、半年)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市人民政府确定。
第九条
纳税人必须向当地税务机关据实申报房产的座落地点、建造时间、用途、间数、面积、原值、租金收入等情况,不准弄虚作假。免税的房产,应当按前款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
第十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十五日内按前条第一款的规定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办理变更手续:
(一)新建、扩建、改建和购置房产的;
(二)拆除、售出、分割、赠送、继承、出典房产的;
(三)房产租金收入发生变化的;
(四)免税房产改变用途的;
(五)其他需要申报的。
第十一条房产税的征收管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暂行条例》和《辽宁省税收征收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二条本细则由省税务局负责解释。
第十三条本细则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综上所述,辽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房产税暂行条例》下,根据辽宁本省的一些具体情况,做出的具体规定。通过上文本站的小编的介绍,我们可以从中得知,辽宁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共有十三条,对房产税的方方面面做都出了详细的介绍。
-
外地户口在济南买房子的政策有哪些?
外地户口在济南买房子的政策有哪些?1、本市户籍家庭已拥有一套住屋或有住屋贷款记录的,申请住屋贷款均视为第二套住屋贷款,首付比例提高至60%。其中商业按揭贷款最长年限缩短至25年,公积金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利率的1.1倍。暂停向使用过2次及以上住屋公积金贷款的家庭...
-
房子合同签的一年,没到时间可以退押金吗?
一、房子合同签的一年,没到时间可以退押金吗提前退租,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双方就应当注明租约期满后多少个工作日内,在房屋及其设施无毁损的情况下,业主应退还押金。如果承租方因个人原因造成房屋设备的损坏或承租方未按...
-
房产做了抵押但没写合同有效吗?
一、房产做了抵押但没写合同有效吗(《担保法》有效期限截止:2020年12月31日)担保法规定,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登记后才生效,所以房屋抵押没有签订抵押合同,没有办理抵押登记的,抵押行为是无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四十一条当事人以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的财产抵...
-
购房土地使用证是什么,应该怎么去办理?
一、购房土地使用证是什么?购房土地使用证其实是属于土地使用证的一种,土地使用证在中国是确认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按照所有权进行分类,土地使用证又分为集体土地使用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集体土地使用证指的是,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