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页 > 法律顾问 > 法律

强迫交易罪立案条件有哪些

法律2.76W
强迫交易罪立案条件有哪些
强迫交易罪立案条件
强迫交易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情节严重的行为。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接受服务,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被害人轻微伤的(二)造成直接经济损失二千元以上的(三)强迫交易三次以上或者强迫三人以上交易的(四)强迫交易数额一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二千元以上的(五)强迫他人购买伪劣商品数额五千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一千元以上的(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以暴力、威胁手段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具有多次实施、手段恶劣、造成严重后果或者恶劣社会影响等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刑法》第二百二十六条

以暴力、威胁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一)强买强卖商品的

(二)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

(三)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拍卖的

(四)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企业的股份、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

(五)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