熟人有“关系”帮办养老保险,真“刑”!
中国法院网讯(李凯)近日,河南省平舆县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涉老诈骗案,被告人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熟人声称有“关系”,可以“走后门”办理养老保险,本想走捷径快速办理,没成想钱交了一次又一次,却是遥遥无期地一等再等,最后是竹篮打水一场空。
平舆县的朱大爷盲目轻信熟人高某的有“关系”,可以“走后门”帮助其办理养老保险,先后三次共转账40000元。期间,多次向熟人高某询问养老保险的办理情况,均被高某以各种理由搪塞,孰料养老保险没办成,钱款却全部进了高某的口袋,还被挪作私用。
平舆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他人财物,情节严重,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综合考虑被告人高某诈骗的数额、无犯罪前科、自愿认罪认罚、退赔损失、取得被害人谅解、审理期间积极缴纳罚金及悔罪表现等情况,一审以诈骗罪依法判处被告人高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为维护司法秩序,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本案中,被害人本应通过当地人社部门咨询了解相关办理养老保险的政策条件,但其认为“找关系”“走后门”更加顺利和快捷,将保险费交由熟人代办,最终导致钱款被骗、个人养老保险未办理的后果。
人民法院提示,老年人在办理养老保险、医疗保险时,应先到有关部门、专门网站、社区、村委会了解相关政策规定,通过正规渠道按照程序依规办理。不要轻易相信他人能代办、帮办养老保险而把费用交给他人,涉及金钱交易的要多和亲人商量。不要投机取巧,明知不符合办理条件的,不要企图通过“找关系”“走后门”方式违规办理,以免竹篮打水一场空。
平舆县法院将依法严惩养老诈骗犯罪,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态度不变,坚决依法惩处诈骗老年人的行为,全力守护好老年人群体的“养老钱”,以实际行动为广大老年人安享幸福晚年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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