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护理费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护理费是什么
交通事故护理费的赔偿: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八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二、交通事故护理费的种类
1、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2、按照护理人员的不同,也可将护理费分为三类:
(1)是聘请专门从事护理工作的人员的护理费用;
(2)是受害人的亲属或配偶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3)是受害人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护理的护理费。
注:受害人的亲属和配偶进行看护时,虽然表面上没有支出费用,但是,这种看护活动仍然具有金钱价值,此种出于亲情的行为不能施惠于加害人,所以加害人也应当支付费用。
一般情况下,大家常常说起的护理费,其实就是指生活需要特殊照顾或无法自理的人(如:住院病人,或在家因疾病吃喝拉撒有困难)需要他人护理而支出的费用。治疗完结之后是否需要护理,一般是根据专业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来确定的。
-
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一、因病解除劳动合同怎么赔偿?1、因病解除劳动合同若是可以获得赔偿,赔偿金在数额上等于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
-
干活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
一、干活没有签劳动合同怎么办在公司上班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果不签订的,劳动者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
-
醉驾拘役有外出的权利吗?
一、醉驾拘役有外出的权利吗?可以外出,拘役期间是可以申请回家居住一至两天,但需要执行机构的批准,在拘役刑满之后可以出来,拘役是具有一定特征的,这个是一钟短期的自由刑,最短是1个月,最长是不会大于6个月的,这个是对于罪犯进行改造的三种自由刑中最轻的,拘役只能用在于...
-
旷工多长时间可以辞退员工
一、旷工多长时间可以辞退员工关于旷工几天可以开除的问题没有明确的规定,可以按照用人单位的用工规定解决。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