妨害信用卡管理罪的認定
破壞金融管理秩序罪9.6K
行為人實施的妨害國家對信用卡的管理活動,破壞信用卡管理秩序的行為是否構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主要界限有二:
第一、主觀上具備明知為前提,行為人對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必須具備明知要件,否則不構成本罪,如何認定明知,需要結合案件的有個證據材料綜合分析判斷;
第二、行為人明知是偽造的信用卡而持有、運輸的,或者明知是偽造的空白信用卡而持有、運輸或者非法持有他人信用卡需要達到解釋規定的數量較大的標準,否則不構成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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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發行股票、公司、企業債券罪構成要件
一、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要件為一般主體,凡達到刑事責任年齡並具備刑事責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構成本罪,單位亦能成為本罪主體。單位犯本罪時,實行兩罰制,即既對單位判處罰金,又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判處相應的刑罰。二、主觀要件本罪在主觀方面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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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罪量刑標準
1、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經紀公司的從業人員,證券業協會、期貨業協會或者證券期貨監督管理部門的工作人員,故意提供虛假信息或者偽造、變造、銷燬交易記錄,誘騙投資者買賣證券、期貨合約,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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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設立金融機構罪立案標準
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擅自設立金融機構,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應予立案追訴:(一)擅自設立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機構的;(二)擅自設立商業銀行、證券交易所、期貨交易所、證券公司、期貨公司、保險公司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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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售、購買、運輸假幣罪立案標準
出售、購買偽造的貨幣或者明知是偽造的貨幣而運輸,總面額在四千元以上或者幣量在四百張(枚)以上的,應予立案追訴。在出售假幣時被抓獲的,除現場查獲的假幣應認定為出售假幣的數額外,現場之外在行為人住所或者其他藏匿地查獲的假幣,也應認定為出售假幣的數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