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的認定
本罪與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界限
1、犯罪客體的不同。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侵犯的客體是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權,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侵犯客體是少數民族的保持和改革本民族風俗習慣的自由權。
2、侵犯的對象不同。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侵犯的對象只限於少數民族公民的風俗習慣不包括漢族人民的風俗習慣;而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的犯罪對象則既可能是少數民族的公民也可能是漢族公民。
3、犯罪的客觀方面不同,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行為的客觀表現為以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對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進行非法剝奪,而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在客觀上主要表現為以強制手段破壞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的行為。另外,一般説來,兩罪的犯罪行為發生的地點也常常不同。其中,非法剝奪宗教信仰自由罪多發生在教堂、寺廟,或其他有關宗教活動場所,而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則較少發生在這些場所。
4、兩罪主觀故意的內容不同,二者雖然都是故意犯罪,但故意的內容是不同的,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罪的行為人系明知少數民族有保持和改革本民族風俗習慣的自由,但仍故意加以侵犯;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之行為人則是明知公民有宗教信仰的自由而故意予以非法剝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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拐賣婦女、兒童罪的認定
一、本罪與介紹婚姻索取財物的界限受害者借介紹婚姻而索取財物,是指行為人借為男女雙方做婚姻介紹人的機會,向其中一方或雙方索取財物的行為。借介紹收養而索取財物,是指行為人借為他人介紹收養的機會,向收養一方索取財物的行為。又分拐賣婦女、兒童罪與上述兩種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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虐待被監管人罪構成要件
1、客體要件本罪侵犯的客體是複雜客體,即被監管人的人身權利和監管機關的正常活動。2、客觀要件本罪在客觀方面表現為違反監管法規,對被監管人進行毆打或者體罰虐待,情節嚴重的行為。3、主體要件本罪的主體是特殊主體,即監獄、拘留所、看守所等監管機構的監管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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遺棄罪司法解釋
《老年人權益保護法》第四十七條暴力千涉老年人婚姻自由或者對老年人負有贍養義務、扶養義務而拒絕贍養、扶養,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成年人保護法》第五十二條第四款對未成年人負有扶養義務而拒絕扶養,情節惡劣的,依照刑法第一百八十三條的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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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罪司法解釋
1、《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結婚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2、《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五編婚姻家庭編第一千零四十二條禁止包辦、買賣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為。禁止借婚姻索取財物。修訂沿革禁止重婚。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