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拆行為不合法該如何維權?
面對強拆不合法時,需要上訴等進行維權。
在房屋拆遷、土地徵收過程中,徵收方有時為了儘快完成拆遷工作,就會對被徵收人採取斷水、斷電等行為進行逼遷,有的則是直截了當的全部強拆。那麼面對這些違法拆遷,作為弱勢羣體的老百姓應該要如何做呢?應該要以什麼方式進行維權呢?
在面對違法拆遷的時候,許多被徵收人都會想方設法的維護自己的權益的,但是維權並非是一件簡單的事兒,除了要做到以上幾點,收集有效的證據之外,更重要的是要選對維權方法,才能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下面我們就一起來看看哪個方法才是有利於被徵收人的
1、協商解決
面對違法拆遷,被徵收人都會第一時間去找徵收方協商,想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糾紛。雖然這不失為一種解決方式,但是實際操作過程中,由於被徵收人與徵收方信息不對等、地位不平等,被徵收人往往處於較為弱勢一方,被徵收人的訴求也往往得不到關注或是得不到有效的解決。
而徵收方作為整個拆遷的主導方,對被徵收人怎麼補償、什麼時候補償都由他來決定,有時被徵收人還會因拒絕搬遷而被拆遷方冠以“釘子户”的頭銜。所以,以這種方式解決掉問題的概率不是很大。
2、進行上訴
許多被徵收人在與徵收方協商無果之後,就會隨之選擇上訴。根據有關規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是有就行政機關的行政行為及其工作人員的職務行為提出上訴事項的權利;事實清楚、法律依據充分的投訴請求得到支持的權利,以及權向各級人民政府、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工作部門反映情況,提出建議、意見的權利等。
3、司法途徑
實踐中,其實還是有很多被徵收人在補償不合理或是遇到違法拆遷的時候,會直接提起行政訴訟,雖然法律也有不足之處,但是近年來,為了儘可能的保障、維護老百姓的合法權益,它也在不斷的完善。而且,被徵收人選擇司法途徑能使相關權利得到更加徹底堅實的保護。
當我們面對強拆不合法的行為時,不要驚慌,我們需要選對方法進行維權,可以找徵收方進行協商。當協商無果時可以上訴或者提起行政訴訟,走司法途徑申請國家賠償。強拆時不要與拆遷隊發生衝突,及時錄像或者照相來保留證據,有必要的可以先報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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