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起行政訴訟訴強拆行為違法法院的審理期限是多久
一、提起行政訴訟訴強拆行為違法法院的審理期限是多久?
強拆行為違法提起行政訴訟訴後,法院的審理期限一般是6個月。
《行政訴訟法》
第八十一條人民法院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六個月內作出第一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准,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第一審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第八十三條 適用簡易程序審理的行政案件,由審判員一人獨任審理,並應當在立案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審結。
第八十八條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應當在收到上訴狀之日起三個月內作出終審判決。有特殊情況需要延長的,由高級人民法院批准,高級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需要延長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批准。
二、違法強拆的法律責任是怎麼規定的?
《城市房屋拆遷行政裁決工作規程》
第二十三條房屋拆遷管理部門工作人員或者行政強制拆遷執行人員違反本規程的,由所在單位給予警告;造成錯案的,按照有關規定追究錯案責任;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二十四條拆遷人、接受委託的拆遷單位在實施拆遷中採用恐嚇、脅迫以及停水、停電、停止供氣、供熱等手段,強迫被拆遷人搬遷或者擅自組織強制拆遷的,由所在市、縣房屋拆遷管理部門責令停止拆遷,並依法予以處罰;觸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三、強拆行為違法可以申請國家賠償嗎?
強拆行為違法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國家賠償法》
第四條 行政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時有下列侵犯財產權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賠償的權利:
(一)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二)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三)違法徵收、徵用財產的;
(四)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
如果徵地單位是政府部門,對於違法強拆行為可提起行政訴訟,開發商在商業拆遷過程中違法強拆的,應提起民事訴訟。政府部門違法強拆給被拆遷户造成財產損失的,被拆遷户可以申請國家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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