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地補償標準和土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國家為了公共利益建設會對人民的土地進行徵收,但是國家為了實現徵收土地工作的有序開展和人民利益得到保障的統一。根據具體實際情況制定了相應的土地徵收補償標準,用來保證人民的利益不受損失。在此,小編就為大家收集徵地補償標準和土地補償標準的內容,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一、徵地補償標準和土地補償標準是什麼?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條
徵收土地應當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保障被徵地農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長遠生計有保障。
徵收土地應當依法及時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以及農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費用,並安排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
徵收農用地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通過制定公佈區片綜合地價確定。制定區片綜合地價應當綜合考慮土地原用途、土地資源條件、土地產值、土地區位、土地供求關係、人口以及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等因素,並至少每三年調整或者重新公佈一次。
徵收農用地以外的其他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補償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對其中的農村村民住宅,應當按照先補償後搬遷、居住條件有改善的原則,尊重農村村民意願,採取重新安排宅基地建房、提供安置房或者貨幣補償等方式給予公平、合理的補償,並對因徵收造成的搬遷、臨時安置等費用予以補償,保障農村村民居住的權利和合法的住房財產權益。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被徵地農民納入相應的養老等社會保障體系。被徵地農民的社會保障費用主要用於符合條件的被徵地農民的養老保險等社會保險繳費補貼。被徵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的籌集、管理和使用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制定。
國家制定徵地補償標準和土地補償標準並不是固定的,國家只是根據當年的實際土地價值,以及土地未來的發展方向。對被徵收土地的人民做出的一種經濟補償。所以,我們國民在面對政府進行土地徵收工作時,要對政府的工作給予支持,國家也能夠有效的保護我們自身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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