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的內容有哪些
一、什麼是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
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是將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承包關係、承包地塊、面積、空間位置、用途、地類、等級等情況記錄於專門的簿冊,以確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是進一步明晰土地承包關係,強化對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物權保護,保持現有土地承包關係穩定並長久不變的根本手段。
二、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的法律效力有哪些?
確權,就是充分利用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經營權證書、土地台賬等資料對農户依法享有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進行認定的過程。登記,不動產登記又稱為不動產物權登記,是權利人申請國家職能部門將有關申請人的不動產物權的事項記載於不動產登記簿的事實。土地承包經營權屬於不動產物權,不動產物權以登記為其公示方法,不經登記不發生法律效力。頒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證是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後,國家依法確認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法律憑證,是承包方享有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證明。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涉及農村土地承包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法釋[2005]6號)第二十一條規定:“承包方未依法登記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等證書,即以轉讓、出租、入股、抵押等方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發包方請求確認該流轉無效的,應予支持。”
三、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的土地用途和土地利用類型如何劃分?
(一)土地用途,是指土地權利人依照規定對其權利範圍內的土地的利用方式或功能。確權登記按照以下方式劃分土地用途:
1、種植業用地即耕地,包括水田、水澆地和旱地;
2、林業用地,包括果園、苗圃、用材林、水土保持林和防護林帶等用地;
3、牧業用地,包括天然和人工割草地以及放牧地;精飼料和多汁飼料用地(一般計入耕地中);
4、漁業用地,包括水庫、池塘、湖泊等佔地。
(二)土地利用類型,指土地利用方式相同的土地資源單元。確權登記按照以下方式劃分土地利用類型:
1、水田,指用於種植水稻、蓮藕等水生農作物的耕地。包括實行水生、旱生農作物輪種的耕地。
2、旱地,指無灌溉設施,主要靠天然降水種植旱生家作物的耕地,包括沒有灌溉設施,僅靠引洪淤灌的耕地。
3、水澆地,指有水源保證和灌溉設施,在一般年景能正常灌溉,種植旱生農作物的耕地。包括種植蔬菜等的非工廠化的大棚用地。
4、果園,指種植果樹的園地。
上面就是關于吉林省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相關問題的一些介紹,大家看完之後應該對於這些問題有了具體的瞭解了,吉林省的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是在國家的相關規定的基礎上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作出了一定的調整而做出的詳細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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