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體土地使用權證丟失怎麼補辦?
在我們國家,公民享受土地的使用權,但是土地的所有權歸國家所有。集體土地使用權證是公民享受土地使用權的證書,只有公民擁有證書才能證明其公民是土地使用權的擁有者。在日常生活中,經常有人粗心大意丟失各類證件,那集體土地使用權證丟失後,公民該怎麼進行補辦呢?接下來,讓我為大家介紹一下。
一、集體土地使用權證丟失後補辦需要什麼材料
1.集體土地證遺失補辦的材料:補辦土地證申請;填寫土地證遺失具結書;土地證複印件(加蓋出具複印件單位公章);登報聲明原土地證遺失的報刊一份;土地權利人身份證複印件,須委託的應提供委託人身份證複印件;遺失土地證原因的説明。
2.登記聲明原集體土地證遺失作廢的報紙,單位或村委會的證明。補辦土地證的程序,辦事應當具備的條件,土地證書丟失; 其他需要補辦土地證書的情況。 辦事所需要的手續、材料及相關文件,土地權利人應向土地登記機關報失;土地權利人應在土地登記機關規定的媒體上聲明其土地證書滅失。
3.土地權利人應提交補辦土地證書的申請書、在媒體上的聲明原件; 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法人代表身份證明、法人代表身份證;授權委託書、受委託人身份證(原件審核,留複印件一套)。
二、集體土地權證丟失後補辦流程是什麼
1、土地權利人應當向原土地登記機關報失;土地權利人在土地登記機關規定的媒體上聲明其土地證書滅失。
2、土地證書遺失或者損毀的,土地權利人應當及時向原發證機關備案,申請補發新證,在當地報紙上進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三十日內無異議的,原發證機關注銷原土地證書,補發新證書。在十日內無異議由土地權利人申請所屬鄉鎮的規劃建設管理站的人員到實地測量。
3、土地權利人應提交補辦土地證書的申請書、媒體上的聲明原件;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法人代表身份證明及身份證複印件、授權委託書、受託人身份證複印件;原權源資料等。
4、填寫土地登記申請書、土地登記審批表,實地勘測。經審核,屬補發之列的,土地登記機關應做出補發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日內無異議的,予以補發。單位領導審批、簽字、蓋章。
5、補發的土地權證書應註明補發字樣,填寫土地登記卡、歸户卡。土地使用者帶個人身份證(屬單位的需帶單位營業執照複印件、介紹信、單位證明)到規劃地籍股申請查詢土地登記情況。登報三十日後持有關資料到市國土資源局申請辦理。
三、集體土地權證丟失後補辦需要哪些手續
1、申請人身份證或身份證明,用地證明文件房屋連同土地使用權繼承,贈與需提交房照、原土地使用證、公證書或使用權人親筆簽名協議與街道證明。
2、登記聲明原證遺失作廢的報紙,單位或村委會的證明。
3、法人證明或法人代碼證、營業執照、法人代表身份證(屬單位產權的需提交此項資料)。
綜上所述,對集體土地使用權證丟失後,首先需要公民帶來相關證件到原地的土地登記機關先進行掛失,掛失無爭議後方可進行下一步。然後是公民帶上相關證件去土地登記機關辦理相應程序,土地登記機關公佈的補發公告沒有爭議後才可補發批准,公民再到國土資源局進行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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