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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户管需要土地使用證嗎?

1、《中華人民共和國户口登記條例》

立户管需要土地使用證嗎?

第五條:户口登記以户為單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處的立為一户,以主管人為户主。單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為户主。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事業等單位內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別立户。户主負責按照本條例的規定申報户口登記。

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户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户主在遷出前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註銷户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第十三條: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户主持遷移證件向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

沒有遷移證件的公民,憑下列證件到遷入地的户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

(1)復員、轉業和退伍的軍人,憑縣、市兵役機關或者團以上軍事機關發給的證件

(2)從國外回來的華僑和留學生,憑中華人民共和國護照或者入境證件

(3)被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或者公安機關釋放的人,憑釋放機關發給的證件。

2、需提交的資料

(1)申請人書面報告;

(2)原《户口簿》;

(3)新家庭的成員名單和房產證明、宅基地土地使用證;

(4)屬結婚離婚分户、立户的,還須提供《結婚證》或離婚證明。

綜上所述,對於立户管需要土地使用證嗎的解答是肯定的,除了土地使用證外最好也能有房產證 。在辦理立户手續前最好能先問清楚自己是否有立户的資格,同時也要對立户的規章制度以及立户的手續辦理有所瞭解。如果您還存有其他方面的法律疑惑,可以登入本站網站尋求專業律師的幫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