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證期限到了怎麼辦?
土地使用證是佔有和使用土地的合法依據,土地使用證根據用途的不同都有一定的使用期限,在辦理土地使用證時很多人沒有了解土地使用證期限到了怎麼辦的問題,這個問題是必須要解決的,尤其是現在的不定產價值都很大,下文中本站小編將給出答案。
一、土地使用證到期該怎麼辦
按照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的規定,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需要繼續使用土地的,應當最遲於屆滿前一年申請續期,除根據社會公共利益需要收回該幅土地的,應當予以批准。經批准准予續期的,應當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依照規定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約定的使用年限屆滿,土地使用者未申請續期或者雖申請續期但依照前款規定未獲批准的,土地使用權由國家無償收回。
二、土地使用證的變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第六條,依法改變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因依法轉讓地上建築物、構築物等附着物導致土地使用權轉移的,必須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土地所有權、使用權變更登記。土地所有權、使用權的變更,自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依法改變土地用途的,必須持批准文件,向土地所在地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提出土地變更登記申請,由原土地登記機關依法進行變更登記。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房地產轉讓或者變更時,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產管理部門申請房產變更登記,並憑變更後的房屋所有權證書向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經同級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核實,由同級人民政府更換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權證書。
土地使用證是很重要的一項很重要的憑證,擁有很大的經濟價值,因此在擁有土地使用證時要注意它的一些權利事項,土地使用期限的問題要有明確的瞭解,如果土地使用證期限到了,就要及時到有關部門進行土地使用證的辦理,這樣才不會影響到自己的財產價值。不會給自己帶來實質性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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