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無產權證的房屋所有人被行政強制時,亦可訴訟!
孫先生系安徽省六安市某村村民,由於經濟發展迅速,手頭上些許富裕。為了提高生活質量,向村委會遞交了建房申請表,繳納相關建房費用以後,在自家宅基地重新建造房屋。但是因疏忽並沒有辦理相關產權證書。2013年因高速公路修建,恰好需徵用孫先生家宅基地,其所在地的國土資源局,在作出《公告》後,準備拆除孫先生所建房屋。《公告》稱,孫先生在村內的房屋屬於非法建築,未經有關部門批准自行建造的,沒有法律依據。限制其在一定期限內自行拆除,逾期不拆,將依法強制拆除。
孫先生看到此公告後,為了讓自己不安的內心平靜下來,去網上搜了很多相關措施,爭取維護自己的合法權利。於是去國土局的上一級部門申請了行政複議,在得到安徽省國土廳維持決定後,孫先生看似平靜的內心再次緊張了起來。他在思考他的這些做法是不是正確的,應該怎樣做才能得到支持,進而維護自己合法的權利。住了幾十年的宅基地上的房屋為什麼就忽然之間違法了呢?面對着這樣那樣的疑惑,孫先生看到了複議決定書上的救濟途徑後,孫先生準備去法院訴訟。沒有訴訟經驗的孫先生,在一審起訴被駁回後,準備尋找律師,繼續維權。
在網上看到了我所信息以後,撥起了我所電話。經過與前台的簡單溝通後,與我所王律師通了話。通話後歎服我所王律師的專業知識,於是決定聘請王律師為這次事件的維權代理人。王律師在得到授權後前往孫先生房屋所在地調查取證,結合自己所聞所見和專業知識,以及孫先生提供的自己在維權過程中的材料,制定了完善的訴訟方式。
一審中法院以孫先生未能提供被訴土地的權屬證書,不能證明其享有土地的合法性為由,認為孫先生不具備主體資格,因此駁回了起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訴訟法》的相關規定,國土資源局作出的公告,是針對孫先生房屋作出的,是具體行政行為。而孫先生是行政相對人,具有法律上的利害關係,符合行政法關於原告的規定,是合法的原告主體,具有原告主體資格。而一審法官以未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明為由,剝奪孫先生的訴訟主體資格,於法無據。在實際生活中,這種土地實際使用人沒有土地權屬證書的情況很普遍,法院大多是不進行實體審查就從程序上駁回。儘管沒有什麼法律依據,但可能形成此類案件的慣性操作。如果代理律師期望爭取當事人的合法權利,還應該結合申請政府信息公開,在具體行政複議、訴訟的過程中多角度的找到實際涉及部門的違法點,爭取到更多的機會。
法治是當今社會處理相關問題的大方向,因此在處理類似問題,能保護自己最好的途徑只能是法律,與執法人員做鬥爭是非常不明智的選擇,更會傷害自己的權利。所以建議在權利受到侵害的人民,能理智對待問題,做一個理智的人,用法律捍衞屬於自己的每一分利益。
-
違法拆遷怎麼舉報有效糾紛怎麼解決
一、違法拆遷怎麼舉報有效糾紛怎麼解決收集對方強拆的證據,向國土資源部門寫舉報信就可以。遭遇拆遷糾紛問題,可以跟對方協商和解,也可以去法院起訴維權。拆遷有違規可以向上級國土部門申訴,或者同級政府申訴,如果涉及貪腐現象可以向紀委和檢察院報案最好向紀委舉報...
-
拆遷糾紛二審怎麼審理糾紛起訴?
一、拆遷糾紛二審怎麼審理糾紛起訴1、原審人民法院收到上訴狀,應當在五日內將上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在收到之日起十五日內提出答辯狀。人民法院應當在收到答辯狀之日起五日內將副本送達上訴人。對方當事人不提出答辯狀的,不影響人民法院審理。原審...
-
拆遷糾紛能提出訴訟嗎?
一、拆遷糾紛能提出訴訟嗎?1、拆遷糾紛能提出訴訟《國有土地上房屋徵收與補償條例》第十四條被徵收人對市、縣級人民政府作出的房屋徵收決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請行政複議,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訴訟。第二十五條房屋徵收部門與被徵收人依照本條例的規定,就補償方式、...
-
房屋拆遷家庭糾紛怎麼走法律流程
一、房屋拆遷家庭糾紛怎麼走法律流程應當先經當事人申請,由同級拆遷管理部門裁決,因為只有裁決後當事人仍不滿意的,方可提起訴訟。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拆遷家庭糾紛當事人可以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私下在家庭內部進行和解,和解不成可提請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