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抵押合同包括哪些內容
房屋抵押合同的內容是指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訂立抵押合同時,用以確定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各項條款。
根據《物權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規定,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即抵押房屋的產權以及獲得的借款金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即償還債務的期限,超過這個期限,抵押權人就要求行使抵押權了;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質量、狀況、所在地、所有權歸屬或者使用權歸屬;
(四)擔保的範圍。
《民法典》第四百條 設立抵押權,當事人應當採用書面形式訂立抵押合同。
抵押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條款:
(一)被擔保債權的種類和數額;
(二)債務人履行債務的期限;
(三)抵押財產的名稱、數量等情況;
(四)擔保的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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