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院漏診應承擔什麼責任呢
醫療事故責任2.79W
醫院漏診應承擔違約責任或民事責任。
【法律依據】
《醫療事故處理條例》第四十六條規定,發生醫療事故的賠償等民事責任爭議,醫患雙方可以協商解決;不願意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當事人可以向衞生行政部門提出調解申請,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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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是否屬於故意醫療事故
醫療事故必須具備下列五個條件:1、醫療事故的責任人必須是經過考核和衞生行政機關批准或認可,取得相應資格的各級衞生技術人員(亦包括從事醫療管理和後勤服務等人員);2、醫療事故的行為人必須有診療護理工作過失,包括疏忽大意和過於自信兩種過失,且必須具有違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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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致人死亡管轄權怎麼確定
一、醫療事故致人死亡管轄權怎麼確定?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醫療糾紛民事訴訟案件;中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醫療糾紛民事訴訟案件;高級人民法院管轄在本轄區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醫療糾紛民事訴訟案件。對公民提起的醫療糾紛民事訴訟訴訟,由被告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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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罪的立案標準是怎麼規定的
現實中,並不是只要一發生醫療事故,那麼就必然構成醫療事故罪,這個時候還要看實際的情況是否達到了法律中關於醫療事故罪的立案標準規定,如果不符合,自然此時無法按照醫療事故罪來定罪處罰。那現在我國關於醫療事故罪的立案標準是如何規定的呢?請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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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事故處罰刑事責任可以嗎?
一、醫療事故處罰刑事責任可以嗎?發生醫療事故以下情況需要承擔刑事責任:根據《醫療事故處理辦法》第23~25條規定,屬於以下三種情況,由司法機關對直接責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發生醫療事故或事件後,丟失、塗改、隱匿、偽造、銷燬病案和有關資料,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