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訴訟重複起訴的認定
行政訴訟重複起訴的,應當裁定不予受理;已經受理的,裁定駁回起訴。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經立案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
(一)不符合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
(二)超過法定起訴期限且無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情形的;
(三)錯列被告且拒絕變更的;
(四)未按照法律規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為訴訟行為的。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執行《行政訴訟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六十九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已經立案的,應當裁定駁回起訴:
(一)不符合行政訴訟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
(二)超過法定起訴期限且無行政訴訟法第四十八條規定情形的;
(三)錯列被告且拒絕變更的;
(四)未按照法律規定由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代表人為訴訟行為的;
(五)未按照法律、法規規定先向行政機關申請複議的;
(六)重複起訴的;
(七)撤回起訴後無正當理由再行起訴的;
(八)行政行為對其合法權益明顯不產生實際影響的;
(九)訴訟標的已為生效裁判或者調解書所羈束的;
(十)其他不符合法定起訴條件的情形。
-
社保交滿15年後死亡的怎麼處理
律師解析:社保交滿15年後死亡的,會依據申請,結清死者的賬户本金和利息,其中的個人繳納款項一次性退還給其繼承人,單位繳費部分則劃入統籌基金。申請人需要帶着死亡醫學證明、身份證、與死者的關係證明以及死亡人員或辦理人的社保卡等相關資料到社保局申請辦理即可。...
-
人民調解員調解程序
律師解析:人民調解員調解程序:一、選定調解主持人。二、調查核實糾紛情況。三、擬定調解方案。四、實施調解:確定調解場所。五、調解的主要步驟:告知權利義務。雙方當事人陳述。進行調解。達成調解協議。六、調解糾紛的主要方式為直接調解。公開調解與不公開調解。...
-
行政訴訟中如何確定被告
律師解析:在行政訴訟中,經複議維持原行政行為的,作出原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和複議機關是共同被告;複議機關改變原行政行為的,複議機關是被告、兩個以上行政機關作出同一行政行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共同被告。直接提起訴訟的,作出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是被告...
-
哪些情形人民陪審員會被免職
人民陪審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會被免職:(一)本人申請辭去人民陪審員職務的;(二)無正當理由,拒絕參加審判活動,影響審判工作正常進行的;(三)違反與審判工作有關的法律及相關規定,徇私舞弊,造成錯誤裁判或者其他嚴重後果的。【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陪審員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