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賠償的範圍和方式
根據我國國家賠償法第三條、第四條的規定。行政賠償的範圍包括侵犯人身權的違法行政行為和侵犯財產權的違法行政行為兩類。其中對人身權的侵犯僅限於公民,侵犯法人或其他組織的行政行為目前不承擔賠償責任。
1、侵犯公民人身權的違法行政行為及賠償方式。侵犯人身權的行為有五種:
(1)違法拘留或者採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的;
(2)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公民人身自由的;
(3)以毆打等暴力行為或者唆使他人以毆打等暴力行為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4)違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
(5)造成公民身體傷害或者死亡的其他違法行為。其賠償方式為支付賠償金。
2、侵犯財產權的違法行政行為及其賠償方式。這類行為有四種:
(1)違法實施罰款、吊銷許可證和執照、責令停產停業、沒收財物等行政處罰的;
(2)違法對財產採取查封、扣押、凍結等行政強制措施的;
(3)違反國家規定徵收財物、攤派費用的;
(4)造成財產損害的其他違法行為。其賠償方式有以下幾種:第一,返還財產;第二,恢復原狀;第三,支付賠償金。
-
第一查封人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嗎
一、第一查封人有優先受償的權利嗎?第一查封人對債權有沒有優先受償權,要依據實際情況而定,如果被執行人是公民的,並且查封人是屬於抵押權人的,有優先受償權。對人民法院查封、扣押、凍結的財產有優先權、擔保物權的債權人,可以直接申請參與分配,主張優先受償權。最...
-
行政賠償受理機關
國家機關因某種紕漏導致相關行為人無辜判刑的,在查明清楚後是需要對相關錯判的行為人給予一定的補償的,這種補償就叫做刑事賠償。刑事賠償是有其相應的賠償標準的,國家機關應按照相應的賠償標準給予行為人刑事賠償。刑事賠償義務機關是指接受刑事賠償請求、支付賠...
-
行政賠償協議是否有效
只有違法行政行為才能構成行政賠償,合法行政行為不能構成行政賠償。行政賠償僅以客觀上行政行為違法為要件,而不以行政主體主觀上是否有過錯為要件。一般由侵權的國家機關履行賠償義務。行政賠償的標準、程序以及範圍這些,其實都是在《行政賠償法》中作出了統一規...
-
行政賠償屬於國家賠償金
國家賠償,又稱國家侵權損害賠償,是由國家對於行使公權利的侵權行為造成的損害後果承擔賠償責任的活動。國家賠償以支付賠償金為主要方式。能夠返還財產或恢復原狀的,予以返還財產或者恢復原狀。國家機關和國家機關工作人員行使職權,有《國家賠償法》規定的侵犯公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