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查起訴階段非法證據排除依據是什麼?
是根據我國《刑事訴訟法》第五十六條處理的,採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方法收集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採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應當予以排除。收集物證、書證不符合法定程序,可能嚴重影響司法公正的,應當予以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不能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的,對該證據應當予以排除。
在偵查、審查起訴、審判時發現有應當排除的證據的,應當依法予以排除,不得作為起訴意見、起訴決定和判決的依據。
1、非法言詞證據:即採用刑訊逼供等非法手段取得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採用暴力、威脅等非法手段取得的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經依法確認的非法言詞證據,應當予以排除,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人民檢察院在審查批准逮捕、審查起訴中,對於非法言詞證據應當依法予以排除,不能作為批准逮捕、提起公訴的根據。
2、非法實物證據:物證、書證的取得明顯違反法律規定,可能影響公正審判的,應當予以補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釋,否則,該物證、書證不能作為定案的根據。
一般情況下,由非法證據取證過程中的受害者,即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有權提出排除非法證據,應當依法提供涉嫌非法取證的人員、時間、地點、方式、內容等相關線索或者材料。
傳統的方式是在審判期間,更多的則採用在法庭審理前提出動議,非法證據排除規則不僅適用於審判階段,而且適用於偵查階段、審查批准逮捕和審查起訴階段。
非法證據排除動議可以通過書面或口頭的形式提出,如果是在起訴書副本送達被告人後到開庭審判前的一段時間內,被告人及其辯護人提出被告人審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應當向人民法院提交書面意見。
被告人書寫確有困難的,可以口頭告訴,由人民法院工作人員或者辯護律師作出筆錄,並由被告人簽名或者捺指印。如果是在庭審過程中提出被告人審判前供述是非法取得的,可以口頭的形式直接向法庭提出。
需要注意的是,在刑事訴訟的程序中,是有着很多關於證據的規定的,證據的種類也是很多的,比如説證人證言、書證物證等,但是這些證據的收集以及獲取都是必須合法的,如果是通過非法的方式獲取的,此時是不允許作為定案的根據的。
-
尋釁滋事罪量刑法律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一、尋釁滋事罪量刑法律標準是如何規定的?1、構成尋釁滋事罪的,可以根據下列不同情形在相應的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1)尋釁滋事一次的,可以在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內確定量刑起點。(2)糾集他人三次尋釁滋事(每次都構成犯罪),嚴重破壞社會秩序的,可以在五年至七...
-
網絡賭博的犯罪地的確定方法是怎樣規定的
一、網絡賭博的犯罪地的確定方法是怎樣規定的網絡賭博犯罪地的確定方法如下:1、根據網址確定犯罪管轄;2、根據被發現侵權內容的網絡服務器、計算機終端設備所在地確定管轄權。賭博罪是指以營利為目的,聚眾賭博或者以賭博為業的行為。《刑法》第三百零三條以營利為...
-
被騷擾可以起訴到法院嗎?
一、被騷擾可以起訴到法院嗎?可以,但要證據。先要固定相關證據,根據證據的效力。性騷擾表現形式尚無統一界定,一般認為有口頭、行動、人為設立環境3種方式。口頭方式:如以下流語言挑逗異性,向其講述個人的性經歷、黃色笑話或色情文藝內容;行動方式:故意觸摸、碰撞、...
-
認定某一行為是否構成犯罪
一、認定某一行為是否構成犯罪不一定的。任何一種犯罪的成立都必須具備四個方面的構成要件,即犯罪主體、犯罪主觀方面、犯罪客體和犯罪客觀方面:1、主體方面:行為人應達到刑事責任年齡,具有刑事責任能力。2、主觀方面:行為人存在故意或過失。故意是指明知自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