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麼認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
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行為,屬於搶劫犯罪中比較嚴重的行為,根據《刑法》中的規定,此時對行為人的起刑點為10年有期徒刑,而最高則可以判處死刑。因此,現實中對這樣行為的認定就是十分嚴格和有必要的。那究竟該怎麼認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一、怎麼認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
公共交通工具承載的旅客具有不特定多數人的特點。根據《搶劫解釋》第二條規定,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主要是指在從事旅客運輸的各種公共汽車、大、中型出租車、火車、船隻、飛機等正在運營中的機動公共交通工具上對旅客、司售、乘務人員實施的搶劫。在未運營中的大、中型公共交通工具上針對司售、乘務人員搶劫的,或者在小型出租車上搶劫的,不屬於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
二、入户搶劫如何認定
根據《搶劫解釋》第一條規定,認定入户搶劫時,應當注意以下三個問題:
1、户的範圍。户在這裏是指住所,其特徵表現為供他人家庭生活和與外界相對隔離兩個方面,前者為功能特徵,後者為場所特徵。一般情況下,集體宿舍、旅店賓館、臨時搭建工棚等不應認定為户,但在特定情況下,如果確實具有上述兩個特徵的,也可以認定為户。
2、入户目的的非法性。進入他人住所須以實施搶劫等犯罪為目的。搶劫行為雖然發生在户內,但行為人不以實施搶劫等犯罪為目的進入他人住所,而是在户內臨時起意實施搶劫的,不屬於入户搶劫。
3、暴力或者暴力脅迫行為必須發生在户內。入户實施盜竊被發現,行為人為窩藏贓物、抗拒抓捕或者毀滅罪證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如果暴力或者暴力脅迫行為發生在户內,可以認定為入户搶劫;如果發生在户外,不能認定為入户搶劫。
(一)入户搶劫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年11月22日
第一條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一)項規定的入户搶劫,是指為實施搶劫行為而進入他人生活的與外界相對隔離的住所,包括封閉的院落、牧民的帳篷、漁民作為家庭生活場所的漁船、為生活租用的房屋等進行搶劫的行為。
對於入户盜竊,因被發現而當場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的行為,應當認定為入户搶劫。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搶奪刑事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意見》2005-06-08實施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搶劫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2000年11月22日
第二條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條第(二)項規定的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既包括在從事旅客運輸的各種公共汽車,大、中型出租車,火車,船隻,飛機等正在運營中的機動公共交通工具上對旅客、司售、乘務人員實施的搶劫,也包括對運行途中的機動公共交通工具加以攔截後,對公共交通工具上的人員實施的搶劫。
現如今,大多數的犯罪都是有多個量刑幅度的,針對不同的犯罪情節,當然就要在不同的幅度內進行處罰。對於搶劫犯罪而言,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搶劫的就屬於其中比較嚴重的行為,因此《刑法》中給予的處罰也是比較重的。
-
故意行兇傷人的怎麼判刑
律師解析:故意行兇傷人的判刑,需要根據構成的具體罪名具體分析:1.構成故意傷害罪的,有三個量刑幅度:(1)致人輕傷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致人重傷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3)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別殘忍手段致人重傷造成嚴重殘疾的,處十年以上有期...
-
搶劫過失致人死亡如何定性
律師解答:搶劫罪的加重情形。律師解析:搶劫過失致人死亡應當以搶劫罪的加重情形定性。刑法規定,搶劫致人重傷、死亡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搶劫罪,是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當場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
-
犯搶劫罪該如何量刑
律師解析:搶劫罪會被判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有加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或者死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搶劫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財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實施使用暴力、脅迫或其他方法,強行將公私財物搶走,從而構成的犯罪。法律...
-
精神病要殺人,沒人管該咋辦
律師解析:1、如果犯人犯罪時處於精神病發病期間,不能控制自己的,則不承擔刑事責任;如果精神病人在未發病期間殺人的,可判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但是,精神病人犯罪應當責令他的家屬或者監護人嚴加看管和醫療;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