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管轄的種類是什麼
刑事訴訟管轄的種類:
一、職能管轄公、檢、法三機關在直接受理刑事案件上的基本分工是:
1、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國家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犯罪。
3、自訴的刑事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二、審判管轄
1、級別管轄
(1)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普通刑事案件,但是依法由上級人民法院管轄的除外。
(2)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刑事案件:危害國家安全案件,恐怖活動案件;違法所得沒收案件;可能判處無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
(3)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區、直轄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4)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刑事案件,是全國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2、地域管轄刑事案件由犯罪地人民法院管轄,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審判更為適宜的,可以由被告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3、專門管轄。
(1)軍事法院管轄的是現役軍人和軍內在編職工的刑事案件;
(2)鐵路運輸法院管轄的是鐵路公安機關偵破的案件;
(3)森林法院管轄的是嚴重危害和破壞森林,違反森林法的犯罪案件以及所轄林區職權範圍內的一切刑事案件。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十九條
刑事案件的偵查由公安機關進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人民檢察院在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中發現的司法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非法拘禁、刑訊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權利、損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對於公安機關管轄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利用職權實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檢察院直接受理的時候,經省級以上人民檢察院決定,可以由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自訴案件,由人民法院直接受理。
-
行政訴訟要請律師嗎
當事人訴訟是否委託律師需要自行決定,法律並未規定一定要委託律師代理,無論是民事、行政還是刑事訴訟,委託代理律師都是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既然是權利,當事人可以行使,也可以不行使,所以只要當事人覺得自己可以應付整個訴訟,不請律師當然也照樣可以打官司。如果當事人...
-
運輸合同管轄法院是哪個
當事人因為運輸合同發生糾紛,除協商或仲裁機構申請仲裁的,如果提起訴訟,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7條規定,管轄法院的確定為:“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也就是説上述三個地方...
-
刑事案沒有上訴還能申訴嘛
刑事案沒有上訴可以申訴。人民法院對刑事案件的申訴人在刑罰執行完畢後兩年內提出的申訴,應當受理;超過兩年提出申訴,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受理:(一)可能對原審被告人宣告無罪的;(二)原審被告人在本條規定的期限內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訴,人民法院未受理的;(三)屬於疑難、複雜...
-
刑事訴訟法立案條款怎樣規定
每個案件的立案標準均不一致。以公安機關的立案標準為準。《刑事訴訟法》刑事立案的法律條文:第八十三條公安機關或者人民檢察院發現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應當按照管轄範圍,立案偵查。第八十四條任何單位和個人發現有犯罪事實或者犯罪嫌疑人,有權利也有義務向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