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緩刑減刑假釋的考驗期限
需要看案情,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不能少於一年。
按規定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宣告緩刑的罪犯,一般不適用減刑。但如果前款規定的罪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參照刑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予以減刑,同時應依法縮減其緩刑考驗期限。
法律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辦理減刑、假釋案件具體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規定》 第十三條
判處拘役或者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並宣告緩刑的罪犯,一般不適用減刑。前款規定的罪犯在緩刑考驗期限內有重大立功表現的,可以參照刑法第七十八條的規定,予以減刑,同時應依法縮減其緩刑考驗期限。拘役的緩刑考驗期限不能少於二個月,有期徒刑的緩刑考驗期限不能少於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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