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第148條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一、《民法典》第148條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百四十八條規定:一方以欺詐手段,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受欺詐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撤銷。
(一)在欺詐人方面:
1、須有欺騙他人的行為。欺詐行為是故意把不真實的情況表示給別人,無論虛構事實、歪曲事實或者隱匿事實均屬之。欺詐往往呈現為積極行為,而消極行為,尤其是沉默,則必須是法律、合同或者商業習慣上有告知事實的義務,而未告知時才能構成欺詐。
2、須有欺詐故意。欺詐故意,是指具有欺騙他人的故意,這種故意的含義包括兩層:
(1)是使相對人陷於錯誤的故意,即行為人明知自己所表示的情事不真實,並且明知相對人有陷入錯誤的可能;
(2)是有使相對人陷於錯誤而作出意思表示的故意。這兩種故意從根本上妨礙了被欺詐人意思形成的自由。
(二)在被欺詐人方面:
1、須被欺詐人因受欺詐而陷於錯誤。被欺詐人陷於錯誤與欺詐人的欺詐行為之間須有因果關係。如果被欺詐人並不陷於錯誤,或者雖然陷於錯誤,但該錯誤不是受欺詐而產生,則欺詐行為不能成立。
2、須被欺詐人因錯誤而作出意思表示,即錯誤與意思表示之間須有因果聯繫。如果被欺詐人雖然陷於錯誤,但是並沒有因之而作出意思表示;或者雖有意思表示,卻不是因錯誤所致,欺詐行為也不能成立。需要注意的是,被欺詐人必須向法院或仲裁機構申請才可以撤銷。
二、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情形包括哪些?
《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四條 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四十六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以虛假的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以虛假的意思表示隱藏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 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該強制性規定不導致該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
違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一百五十四條 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實際生活當中經常有這樣的人,自己編造出一套謊言,使對方在看不清楚真相,不瞭解相應法律後果的情況下去簽訂合同或者做出一些其他有可能會影響到自身合法權利的意思表示。欺詐一方可能當時會取得自己想要的效果,但任何的行為只要存在着欺詐的因素都是經不起時間的推銷的,而且在發現之後,根本上都是無效的。
-
民法總則默示拒絕是如何規定的
隨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的頒佈,《民法總則》將被廢止。一、《民法典》默示拒絕是如何規定的行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時,才可以視為意思表示。二、《民法典》關於訴訟時效的...
-
民法總則胎兒利益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2021年1月1日起《民法典》正式施行,《民法總則》同時廢止。我國法律保障我國公民的基本權利。最新的民法新增了對胎兒的利益的保護。胎兒雖然沒有正式來到人世,但是,胎兒也是一個完整的生命體。我國對胎兒利益的保障,也彰顯了對生命的尊重。接下來,本站小編將針對胎...
-
民法總則胎兒保險有哪些?
通常情況下,認為胎兒在尚未出生存活時,是沒有民事權利和能力的。但是我國的法律是賦予了胎兒一定的民事權利能力的,這延續了民法典中保留胎兒繼承份額的相關規定,同時,這也體現了生命平等的理念,那民法典胎兒保險有哪些呢?一、民法典胎兒保險有哪些?將於今年10月1日施...
-
關於宣告失蹤和死亡的規定是什麼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關於宣告失蹤和死亡的規定是什麼?第四十條 自然人下落不明滿二年的,利害關係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宣告該自然人為失蹤人。第四十一條 自然人下落不明的時間自其失去音訊之日起計算。戰爭期間下落不明的,下落不明的時間自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