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138條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一、《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實施)138條規定的內容是什麼?
第一百三十八條 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時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是指沒有相對人的存在也能成立的意思表示,如立遺囑。
1、民法總則裏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時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2、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是指沒有相對人的存在也能成立的意思表示,如立遺囑。
3、有相對人的意思表示,是指需要相對人的存在才能成立的意思表示,如一方欲訂立合同的邀約就必須向另一方發出。
二、意思表示的生效
(一)以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相對人知道其內容時生效。
(二)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到達相對人時生效。以非對話方式作出的採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相對人指定特定系統接收數據電文的,該數據電文進入該特定系統時生效;未指定特定系統的,相對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該數據電文進入其系統時生效。當事人對採用數據電文形式的意思表示的生效時間另有約定的,按照其約定。
(三)無相對人的意思表示,表示完成時生效。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四)以公告方式作出的意思表示,公告發布時生效。
三、《民法典》規定的沉默意思表示的規定
第一百四十條 【意思表示的形式】 行為人可以明示或者默示作出意思表示。
沉默只有在有法律規定、當事人約定或者符合當事人之間的交易習慣時,才可以視為意思表示。
我們知道,絕大多數的意思表示基本上都是雙方通過當面溝通或者,採用書面形式相互之間是有過交流的,在雙方都認可意思表示的情況下,該意思表示才受到法律保護。但是,自己在立遺囑或者處分個人財產的時候,可能有些人在生前並不會和繼承人溝通,但是這份遺囑只要是當事人真實的意思表示也發生法律效力的。
-
民法典的朔及力的規定有什麼?
民法典的朔及力的規定有什麼?法的溯及力,也稱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對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為是否適用,是法律在時間上的效力問題,如果適用就具有溯及力,如果不適用,該法就不具有溯及力。新的民事法律頒佈實施以後,對其生效之前發生而未依司法程序裁判的民事關係...
-
民法總則追訴時效新增的規定有哪些?
針對民法通則的規定已經不再適用於已經變化了的社會形勢,國家相關立法機關在民法通則的基礎上進行了較大幅度的修改。對於當前社會關係複雜化,也對之前訴訟時效的規定進行了修改,根據修改後的法律條文,民法總則追訴時效新增的規定有哪些?一、民法總則追訴時效新增...
-
民法總則無順序的規定是怎樣的?
不少民事主體,由於不瞭解之前的民法通則,和目前頒發並實行的民法總則之間的聯繫和區別,故而在現實生活之中,依舊認為死亡宣告是由順序的,實際上,目前民法總則無順序,作出此項變化的原因,是由於我國的社會環境,已經發生了較為明顯的變化。一、民法總則無順序的規定是怎樣...
-
《民法典》關於合同無效是怎樣規定的
一、《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實施)有關民事行為(含合同無效行為)的規定1、民事法律行為包含合同無效的情形(1)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2)虛假意思表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第一百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