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警無法認定交通事故責任如何確定賠償
1.機動車與非機動車之間無法認定責任的首先推定機動車方承擔事故的全部責任,但如機動車一方有證據證明非機動車一方存在過錯的,可以適當減輕機動車方的責任。
2.機動車之間發生交通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雙方平等承擔事故責任。
3.非機動車之間或者與行人之間發生事故責任無法認定的,能舉證對方存在過錯的,適當減輕己方的責任,不能舉證的雙方平等承擔責任。
【法律依據】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條,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應當根據交通事故現場勘驗、檢查、調查情況和有關的檢驗、鑑定結論,及時製作交通事故認定書,作為處理交通事故的證據。交通事故認定書應當載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實、成因和當事人的責任,並送達當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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