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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警察工傷享受待遇包括哪些?

人民警察是與犯罪分子搏鬥在第一線的英雄,他們的工作帶有十足的危險性,在電視報道中,從不缺乏一些人民警察因為和犯罪分子進行搏鬥而受傷的案例,有的警察甚至有生命危險,我們在對他們表達敬意的同時也應該考慮一個問題,就是他們受傷或者死亡的問題,由於人民警察在工作崗位的受傷屬於工傷,人民警察工傷享受待遇,那麼這份待遇是多少呢,讓我們一起去探討吧。

人民警察工傷享受待遇包括哪些?

人民警察的工傷標準,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中規定的標準享受相應的待遇。

一、工傷賠償標準:

1、一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7個月

2、二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5個月

3、三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3個月

4、四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21個月按月享受傷殘津貼(按月支付)

1、一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5%(注: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1、五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8個月

2、六級傷殘補助金=本人工資×16個月傷殘津貼

1、五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70%

2、六級傷殘津貼=本人工資×60%(注:難以安排工作的工傷職工由用人單位按照月發給傷殘津貼,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1、七級傷殘=本人工資×13個月

2、八級傷殘=本人工資×11個月

3、九級傷殘=本人工資×9個月

4、十級傷殘=本人工資×7個月勞動合同期滿終止,或者職工本人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由工傷保險基金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用人單位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具體標準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二、既然是工傷,就應該享受工傷待遇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係,退出工作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標準為:一級傷殘為27個月的本人工資,二級傷殘為25個月的本人工資,三級傷殘為23個月的本人工資,四級傷殘為21個月的本人工資;

(二)從工傷保險基金按傷殘等級按月支付傷殘津貼。標準為:一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90%,二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5%,三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80%,四級傷殘為本人工資的75%。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三)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並辦理退休手續後,停發傷殘津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於傷殘津貼的,由工傷保險基金補足差額。

職工因工緻殘被鑑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由於人民警察是公職人員,他們在工作崗位上的傷病應該參考公職人員的工傷處理,工傷的享受待遇主要包括幾個當面,其中主要的是護理費和誤工費,如果造成傷殘的,還應該有傷殘補助金,造成死亡的,還會得到一定的死亡賠償金,所以人民警察工傷享受待遇是肯定的,不能讓英雄寒心,參考公職人員的工傷補助,人民警察的工傷待遇是比較豐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