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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勞動合同需要失業正碼

辦理勞動合同需要失業正碼

新員工入職到新的單位時候,需要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簽了才保障自己的勞動關係的合法性,要是自己沒有簽訂勞動合同,自己的權益就可能會受到公司的侵犯。《勞動合同法》中規定,當事人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勞動合同依法訂立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當事人必須履行勞動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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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失業金需要勞動合同嗎

需要。單位與職工解除勞動關係後,7日內持解除勞動關係證明、與職工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複印件、失業人員身份證複印件(同頁正反面)、户口複印件(首頁、本人頁)到市就業局失業保險處辦理失業人員登記備案手冊,領取失業保險金。
依據《失業保險條例》
第十四條 具備下列條件的失業人員,可以領取失業保險金:
(一)按照規定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按照規定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願中斷就業的;
(三)已辦理失業登記,並有求職要求的。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按照規定同時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