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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齡10年裁員賠償四十萬合法嗎?

一、工齡10年裁員賠償四十萬合法嗎?

工齡10年裁員賠償四十萬合法嗎?

如果用人單位對滿10年工齡的員工進行合法裁員的,應該向該員工支付10個月本人月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按照勞動者在單位中的勞動年限和年滿一個月的工資支付給勞動者。不滿一年以上六個月以上的,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將支付給勞動者一年或者六個月以下。

勞動者的月工資高於用人單位所在地的市級工資,市轄區人民政府公佈了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的三倍,經濟補償金標準為:職工每月工資平均為十二倍,經濟補償最高年限額不超過1年。

二、哪些情況下企業可以裁員?

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佔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説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後,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的;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被企業非法辭退後怎麼維權?

1、調解。發生勞動爭議後,勞動者可以向本單位的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提出申請,請求調解。調解申請,應當自知道或應當知道權利被侵害之日起30日內提出。

2、仲裁。仲裁是處理勞動爭議的必經程序。勞動者申請勞動爭議仲裁,應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受理的勞動爭議範圍包括:因企業開除、除名、辭退職工和職工辭職、自動離職發生的爭議;因執行國家有關工資、保險、福利、培訓、勞動保護規定發生的爭議;因履行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因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等。

3、訴訟。勞動爭議當事人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在收到仲裁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但需注意,未經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的勞動爭議案件,法院不予受理。

綜上所述,員工的工齡十年以上屬於老員工,一般情況不會解除勞動合同,但是,如果企業存在兼併重組、經營困難或者其它原因,可以裁員。給辭退員工的補償是有標準的,十年工齡最少是十個月工資,非法辭退的要賠償二十個月的工資,至於賠償四十萬是否合法合理,具體情況具體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