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簽名未籤日期內容有寫有效嗎?
一、勞動合同簽名未籤日期內容有寫有效嗎?
籤勞動合同沒寫日期,應當要求單位補齊合同相關要素,合同沒寫日期,但是雙方都簽字了,也是有效合同,如果公司不予辦理,可以看成是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按照領工資的日期前一個月未入職時間,如果要辭職,提前一個月向單位申請。
勞動合同只簽名沒寫日期,是有效的,勞動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只要名字是勞動者本人寫的,就是有效的;因勞動者沒寫日期,很容易被單位利用的。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並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只簽名沒寫日期,是有效的,勞動合同經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只要名字是勞動者本人寫的,就是有效的;因勞動者沒寫日期,很容易被單位利用的。
二、訂立勞動合同要符合什麼要求?
依法訂立勞動合同,必須符合幾項要求:
1、訂立勞動合同的目的必須合法。當事人不得以訂立勞動合同的合法形式掩蓋非法意圖和違法行為,以達到不良企圖的目的。
2、訂立勞動合同的主體必須合法。即雙方當事人必須具備法律、法規規定的主體資格。作為用人單位,應是依法成立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組織、社會團體等用人單位。作為勞動者,必須具有勞動權利能力和勞動行為能力,即應是年滿16週歲、具有勞動行為能力的中國人、外國人和無國籍人,雙方主體在簽約時,主體資格必須合法。
3、訂立勞動合同的內容必須合法。雙方當事人在勞動合同中所設定的權利、義務條款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如有的勞動合同規定:“發生工傷事故,單位概不負責”、“曠工3天予以除名”、“不享受星期天休假”等等,均屬於內容違法而無效的條款。對此,用人單位應承擔由此而產生的法律責任。
4、訂立勞動合同的程序必須合法。有的地方性的法規對勞動合同簽訂程序的法律要求,除了要求當事人簽訂書面合同並簽字蓋章外,還規定由勞動行政主管部門的勞動合同管理機構進行鑑證,方能生效。
5、訂立勞動合同的行為必須合法。
訂立勞動合同時,只簽名了,未寫日期也是有效的,合同的目的必須要符合法律要求,不能以簽訂勞動合同形式掩蓋非法的意圖。合同的主體資格必須是合法的,雙方當事人是具備民事行為能力的人。除此之外,合同的內容,合同的程序,訂立合同的行為必須合法。
-
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幾日內無異議?
律師解析: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五十四條規定,集體合同訂立後,應當報送勞動行政部門;勞動行政部門自收到集體合同文本之日起十五日內未提出異議的,集體合同即行生效。依法訂立的集體合同對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具有約束力。行業性、區域性集體合同對當地本...
-
試用期員工辭退需要補償嗎?
律師解析:在試用期員工辭退原則上是不需要補償的,但是如果是用人單位有過錯的就需要對被辭退的勞動者支付相應的補償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員工支付經濟補償:1、員工依照《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2、用人單位向員工提出解除勞動合...
-
勞動合同到期能如何續訂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到期續簽的程序:1、勞動期屆滿前,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協商確定是否續簽勞動合同;2、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原勞動合同屆滿前完成勞動合同的續簽;3、勞動者不願意續簽的,應當提前告知用人單位,用人單位不續簽的,應當支付經濟補...
-
聘用小時工的勞動合同可否約定試用期
律師解析:聘用小時工的勞動合同中是不可以約定試用期的。小時工一般屬於非全日制用工中的勞動者,而非全日制用工的雙方當事人是不得約定試用期的。雙方只能合理地約定勞動合同的期限。非全日制用工雙方當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隨時通知對方終止用工。終止用工,用人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