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到期後不續簽是否默認繼續履行合同?
首先,用人單位應當對勞動者的勞動合同進行綜合評估後再決定該勞動合同是否續簽以及按照什麼勞動條件進行續簽。用人單位在評估時應考慮如下因素,比如,勞動者在該用人單位連續工作年限可能即將滿十年的;用人單位已經與勞動者連續兩次簽訂過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通過對上述這些因素的充分考慮後,如果用人單位決定不再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的,則用人單位應依據勞動者自新的《勞動合同法》頒佈實施後在單位的連續工作年限支付相應的補償金。但是,如果用人單位保持或提高勞動條件而勞動者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則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
其次,用人單位以書面方式徵求勞動者意見和勞動者以書面方式對是否續簽勞動合同進行意思表示都十分重要。因此,在勞動合同續簽前必須徵求勞動者的意願,如果勞動者在單位提高勞動條件後仍不願意續簽,甚至是勞動者本意就不願意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就無需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這樣對於不想與勞動者續簽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來説,就可以通過徵求勞動者意見的方式將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意思表示變成勞動者的單方意思表示。
最後,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都同意續簽勞動合同的,應當在原勞動合同屆滿前完成勞動合同的續簽。如果用人單位或勞動者任何一方決定不再續簽勞動合同的,務必要在原勞動合同期限屆滿前辦妥勞動合同的終止手續。
勞動者在用人單位進行勞動時為了保障合法的工資效益的保障,以及用人單位對勞動者的負責原則都會訂立勞動合同,其合同的簽訂讓勞動者以及用人單位開始有了質的連接。這樣雙方都有一定的保障,讓其更合理合法的工作,但是合同也是有期限的。按照國家規定有一年期限的,三年期限的,五年期限的,還有長期合同
首先,雙方在進行簽署合同的時候,應該是有合同期限的,如果是屬於無限期合同的話,用人單位需要解除勞動合同,則需要提前向員工進行通知,並且要向員工支付一定的勞動賠償金,如果是在勞動合同到期之後,用人單位決定不進行履行的話,那麼用人單位則也需要對員工進行一定的勞動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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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僅以末位淘汰制為由單方解除勞動合同是犯法的嗎
律師解答:犯法。律師解析:“末位淘汰”解除勞動合同犯法。用人單位在勞動合同期限內通過“末位淘汰”或“競爭上崗”等形式單方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可以用人單位犯法解除勞動合同為由,請求用人單位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支付賠償金。法律依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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辭職需要提前多久
律師解析:1、辭職要提前30日;2、在試用期內要提前3日;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隨時通知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內的;(二)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三)用人單位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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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員工簽訂入職合同注意事項有哪些
律師解析:1、簽訂合同時,勞動者首先要了解清楚單位的基本情況。2、勞動者要了解清楚自己的具體工作,並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內容和具體地點。3、勞動報酬要定清楚,避免口頭約定。4、關於試用期的問題要特別注意。5、勞動報酬的支付方式與支付時間要明確。6、勞動者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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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節下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律師解析: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1、未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2、未按時足額發放勞動報酬;3、未繳納社會保險費;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5、勞動合同無效;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