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內容變更模板填寫包括哪些內容需要注意什麼?
勞動合同內容變更模板填寫包括哪些內容需要注意什麼?
一、勞動合同變更的內容包括:
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由於情況發生變化,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可以對勞動合同部分條款進行修改、補充。勞動合同的未變更部分繼續有效。
勞動合同的變更主要反映在四個方面:
(一)是生產或者工作任務的增加或減少;
(二)是勞動合同期限的延長或縮短;
(三)是勞動者工種或職務的變化或變動;
(四)是對勞動者支付勞動報酬的增加或減少。如勞動者因意外事故致傷、致殘,不能從事原崗位勞動,工作崗位需要作適當調整;國家頒佈了新的法律、法規,原勞動合同的某些條款與新的法規、法規相悖;由於不可抗力(如水災、地震、戰爭)等因素,造成企業或勞動者無法履行原勞動合同時,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都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
二、變更勞動合同變更需要注意什麼
(一)必須在勞動合同依法訂立之後,在合同沒有履行或者尚未履行完畢之前的有效時間內進行。即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已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如果勞動合同尚未訂立或者是已經履行完畢則不存在勞動合同的變更問題。
(二)、必須堅持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原則,即勞動合同的變更必須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的同意。平等自願、協商一致是勞動合同訂立的原則,也是其變更應遵循的原則。勞動合同關係,是通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協商一致而形成的,其變更當然應當通過雙方協商一致才能進行。勞動合同允許變更,但不允許單方變更,任何單方變更勞動合同的行為都是無效的。
(三)必須合法,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勞動合同變更也並非是任意的,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約定的變更內容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四)勞動合同變更必須採用書面形式。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經協商後對勞動合同中的約定內容的變更達成一致意見時,必須達成變更勞動合同的書面協議,任何口頭形式達成的變更協議都是無效的。勞動合同變更的書面協議應當指明對勞動合同的哪些條款作出變更,並應訂明勞動合同變更協議的生效日期,書面協議經用人單位和勞動者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本條的這一規定,是為避免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因勞動合同的變更問題而產生勞動爭議。
(五)勞動合同變更也要及時進行。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主體可以是用人單位,也可以是勞動者,無論是哪一方要求變更勞動合同的,都應當及時向對方提出變更勞動合同的要求,説明變更勞動合同的理由、內容和條件等。如果應該變更的勞動合同內容沒有及時變更,由於原訂條款繼續有效,往往使勞動合同不適應變化了的新情況,從而引起不必要的爭議。
勞動合同是尋求勞動關係的穩定和和諧,它從法律效力的一般原則、勞動關係的特殊性、勞動者職業的穩定的重要意義和用人單位承擔法律的公平性做了全面的考慮。在法典國家中,勞動合同合同變更要遵循相應的法律程序。從總體上看,我國勞動法的立法任務還是非常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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