兼職協議需要辦理嗎
在現在的社會中特別是針對學生又或是空閒時間較多的在職人員之類的這類羣體為了打發空閒的時間通常就會去進行一些兼職的工作,他們利用自己的空閒時間或是業餘的時間做一些其他的工作以獲取更多的經濟報酬,但是現在社會中存在很多的詐騙公司招聘兼職的情況或是其他侵害兼職勞動者利益的情況的事情時有發生,所以在進行兼職工作之前所簽訂的兼職協議就顯得尤為重要了。
做兼職的工作通常是以小時來計算勞動報酬的,但是既然是兼職那麼這類工作就是屬於非全日制的工作,對於就業合同的簽定上是可以要求兼職單位簽署勞動合同的,也可以就是雙方之間訂立口頭上的協議。根據我們國家針對非全日制工作的規定,在工作的時間上區別於八小時工作制的全日制工作,非全日制工作的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四個小時,對於一週七天的累計工作時間按規定是不能超過二十四個小時的,而在勞動報酬的結算上,一個勞動報酬的結算週期不能超過十五天,也就是對於兼職的工作在十五天以內就需要結算一次勞動報酬。另外的兼職工作作為非全日制工作屬於勞動者自己附加的一種工作,所以在勞動者進行兼職的工作的時候是不能影響原來的全日制工作的履行的,如果違反了先前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那麼用人單位是可以終止勞動合同的,並且不必向勞動者支付相關的經濟補償的,因此勞動者需要在進行兼職工作之前切實履行自己的主要勞動義務。
關於兼職協議的簽訂對於兼職工作的正常進行是有必要簽訂辦理的,首先它是一種勞務合同,是可以對兼職工作提供一定的法律保障的,而且簽訂了兼職協議是對勞動者和用人單位雙方都有作用的,明確了雙方應該履行的權利和義務,還有兼職協議的作用就是是可以給勞動者明確其兼職的崗位還有工作職責,以及明確工資發放的方式和時間等等事項。為了防止現在社會上的欺騙行為,在簽訂兼職協議時就需要注意兼職協議本身的問題,以防止事後可能會發生的欺詐行為,而損害自己的權益。對於兼職協議的注意事項首先就是判斷協議本身是否具有合法性,以確保在簽訂協議後協議具有法律上的約束力,保障勞動者自身權益;之後就是認真的查看協議的具體條款,查看條款是否齊全,主要需要注意的內容就是關於兼職的時間、地點、內容、報酬、違約等等具體的項目;在查看協議的具體項目的同時就要防止協議中出現不平等、不合理的規定,例如表述不清、概念模糊等等,用人單位可能會根據這些條款的漏洞侵害勞動者的利益,而且在發現問題的時候要勇敢的提出質疑,並學會利用協議中的條款維護自身權益,絕對不要簽訂對自身極為不利的協議,在協議簽訂時應該自己保留一份,以防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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