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怎麼寫
解除勞動合同證明的內容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的基本信息;
2、勞動者在用人單位工作的時間、部門和工資等;
3、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
4、工會的意見;
5、何時向勞動管理部門報告;
6、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數額;
7、通知的時間;
8、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的簽證和蓋章等等。
【法律依據】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50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在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時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並在十五日內為勞動者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係轉移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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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合同糾紛有年齡限制嗎
律師解析:一般情況下,簽訂勞務合同是有年齡限制的。一、因為我國的勞動法規定,單位不可以使用十六週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二、如果單位非法使用十六週歲以下未成年人的話,那麼會被勞動行政部門責令其改正,並處以罰款。情節嚴重者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門還會弔銷營業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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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能不簽訂勞動合同嗎
律師解答:是不可以的。律師解析:不簽訂勞動合同,是不可以的。1、如果是員工在用工之日起的一個月內,經單位書面通知後仍不籤合同的,單位應當與其解約,並且無需支付經濟補償;2、如果是單位逾期不簽約,則單位需要向員工支付最多不超過十一個月的每月雙倍工資。法律依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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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合同到期如何續訂
律師解析:勞動合同到期續訂的方法:用人單位或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期屆滿前三十日,進行協商,對是否續簽達成一致意見,需要對新產生的勞動合同進行簽訂或蓋章即可生效。勞動合同是調整勞動關係的基本法律形式,也是確立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勞動關係的基本前提,在勞動法中佔據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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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麼情節下勞動者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律師解析:勞動者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1、未提供勞動保護或勞動條件;2、未按時足額發放勞動報酬;3、未繳納社會保險費;4、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5、勞動合同無效;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