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除勞動關係的情形有哪些?
解除勞動關係有用人單位解除和勞動者解除兩種情形。那麼,什麼情況下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什麼情況下勞動者可以解除合同?解除勞動關係的情形有哪些?
一、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
1.用人單位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3.用人單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勞動者工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4.用人單位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6.用人單位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勞動者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7.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8.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危險作業Σ及勞動者人身安全,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
9.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1.用人單位提出協商解除勞動合同,並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2.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
3.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用人單位提前30日通知勞動合同解除勞動合同的;
5.用人單位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依法裁減人員的;
6.用人單位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法裁減人員的;
7.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後,仍需裁減人員,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
8.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依法定程序裁減人員的;
9.勞動合同期滿,勞動者同意續訂勞動合同而用人單λ不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10.因用人單位被依法宣告破產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1.因用人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用人單λ決定提前解散而終止勞動合同的;
12.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
工帽能證明勞動關係嗎?
律師解答:不能夠證明。律師解析:不能夠證明。工地上的生活用品,不能證明勞動關係,要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必須有工資表或考勤卡或者違章處罰等資料,只有這樣才能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此外,如果需要你可以找工友來幫助你作證。法律依據:《關...
-
疫情期間試用期被開除犯法嗎
律師解析:疫情期間試用期被開除,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那麼開除行為是犯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
-
提出辭職一個月公司不讓走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提出辭職一個月公司不讓走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委員會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結果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
-
有簽訂過競業限制能做別人公司的顧問麼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有簽訂過競業限制,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的,一般不能做同類生產經營或有競爭關係公司的顧問。具體要根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前簽訂的競業限制條款的內容,且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