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自殺公司有責任嗎
一般來説沒有責任,員工自殺不屬於工傷。遇到員工自殺,用人單位應第一時間報警及通知家屬,並通過錄像、證人證詞、物證等手段保留必要的證據。與家屬協商期間,用人單位應查證死者的法定繼承人有哪些,審核繼承人的身份是否真實合法。無論依地方規定,還是民法理論,或是出於人道主義,如果雙方就相關費用達成一致意見的,都應簽署相關協議及保留書面的費用支付憑證。
《工傷保險條例》第十六條:職工符合本條例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規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認定為工傷或者視同工傷: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殘或者自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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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帽能證明勞動關係嗎?
律師解答:不能夠證明。律師解析:不能夠證明。工地上的生活用品,不能證明勞動關係,要證明存在勞動關係,在沒有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必須有工資表或考勤卡或者違章處罰等資料,只有這樣才能證明存在勞動關係,此外,如果需要你可以找工友來幫助你作證。法律依據:《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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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期間試用期被開除犯法嗎
律師解析:疫情期間試用期被開除,如果用人單位不能證明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那麼開除行為是犯法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的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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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出辭職一個月公司不讓走怎樣處理
律師解析:提出辭職一個月公司不讓走的,可以向勞動監察委員會投訴,或者向勞動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結果不服的,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不願協商、協商不成或者達成和解協議後不履行的,可以向調解組織申請調解;不願調解、調解不成或者達成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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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簽訂過競業限制能做別人公司的顧問麼
律師解答:不能。律師解析:有簽訂過競業限制,在競業限制期限內的,一般不能做同類生產經營或有競爭關係公司的顧問。具體要根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前簽訂的競業限制條款的內容,且競業限制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勞動者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當按照約定向用人單位支付違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