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傷鑑定程序怎麼樣走
(一)提交申請
員工產生工傷事故,經醫治傷勢相對性平穩後存有殘廢、危害人力資本的,或是停工留薪期滿(含勞動者工作能力評定聯合會確定的延長性時間),由工傷事故員工或是其用人公司向設區的市級勞動者工作能力評定聯合會明確提出勞動者工作能力評定申請辦理。
(二)遞交有關原材料
申請辦理勞動者工作能力評定理應填好勞動者工作能力評定申請表格,並遞交《工傷認定決定書》正本和影印件,合理的病例證明、依照定點醫療機構病史管理方法相關要求打印或是拷貝的查驗、檢測報告等完整病歷原材料,工傷事故員工的第二代身份證或是社會保障卡等合理身份證件正本和影印件,勞動者工作能力評定聯合會要求的其它材料。
(三)勞動者工作能力評定聯合會審批
勞動者工作能力評定聯合會接到勞動者工作能力評定申請辦理後,對申請者遞交的原材料開展審批;申請者出示原材料不詳細的,勞動者工作能力評定聯合會自接到勞動者工作能力評定申請辦理生效日五個工作日一次性書面形式告之申請者需補正的所有材料。
申請者出示資料齊全的,勞動者工作能力評定聯合會理應立即組織鑑定,並在接到勞動者工作能力評定申請辦理生效日60個工作日做出勞動者工作能力鑑定結論。傷勢繁雜、涉及到醫療服務技術專業較多的,做出勞動者工作能力鑑定結論的限期能夠增加30日。
法律規定: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管理辦法》第九條
勞動者工作能力評定聯合會接到勞動者工作能力評定申請辦理後,理應立即對申請者遞交的原材料開展審批;申請者出示原材料不詳細的,勞動者工作能力評定聯合會理應自接到勞動者工作能力評定申請辦理生效日五個工作日一次性書面形式告之申請者必須補正的所有原材料。
申請者出示原材料詳細的,勞動者工作能力評定聯合會理應立即組織鑑定,並在接到勞動者工作能力評定申請辦理生效日60天內做出勞動者工作能力鑑定結論。傷勢繁雜、涉及到醫療服務技術專業較多的,做出勞動者工作能力鑑定結論的限期能夠增加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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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上崗證能證明勞動關係嗎?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上崗證可以證明勞動關係,以下憑證也可以證明:勞動合同;工資支付憑證或記錄、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的記錄;考勤記錄;勞動者填寫的用人單位招用記錄;其他勞動者的證言等。勞動關係指勞動者與所在單位之間在勞動過程中發生的關係。法律依據:《關於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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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安上班12小時是否違反勞動法?
律師解析:違法。每天正常8小時,加班不得超過3小時,最多是11小時,12小時已經是違法了,具體規定如下:《勞動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第四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由於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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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犯罪單位是否可以直接開除
律師解答:可以。律師解析:1、勞動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單位可以直接開除。2、違法與犯罪是兩個概念,性質不同。根據我國勞動合同法規定,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責任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並且不需要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員工在工作期間存在違法犯罪行為,公司是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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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犯錯誤被企業開除,工資是否應正常開
律師解析:因犯錯誤被企業開除,若造成用人單位的經濟損失的,勞動者的工資要按照勞動合同的約定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過勞動者當月工資的20%。若扣除後的剩餘工資部分低於當地月最低工資標準,則按最低工資標準支付。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