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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童工17歲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一、北京童工17歲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北京童工17歲的法律規定是什麼?

北京童工17歲的法律規定是招聘未滿18週歲已滿16週歲的勞動者,他是屬於未成年人用工,用人單位招17歲的不算童工,算未成年工。十七歲的勞動者屬於未成年工,而非童工。國家對於未成年工在法律上予以特殊保護,但不是禁止使用。而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法律是禁止用人單位使用的。因此僱傭16到18週歲之間的員工需要特殊注意。

二、相關法律規定

《勞動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國家對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實行特殊勞動保護。未成年工是指年滿十六週歲未滿十八週歲的勞動者”。第六十四條規定,“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從事礦山井下、有毒有害、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和其他禁忌從事的勞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

由此可知,十七歲的勞動者屬於未成年工,而非童工。國家對於未成年工在法律上予以特殊保護,但不是禁止使用。而未滿十六週歲的未成年人法律是禁止用人單位使用的。

三、未成年工需要注意什麼

僱傭未成年工要注意什麼

用人單位應按下列要求對未成年工進行健康檢查:

(1)安排工作崗位之前;

(2)工作滿1年;

(3)年滿18週歲,距前一次的體檢時間已超過半年。

用人單位應根據未成年工體檢結果,安排其從事適合的勞動,對不能勝任原勞動崗位的,應根據醫務部門證明,予以減輕勞動量或安排其他勞動。

(參見勞動部勞部發L1994〕498號《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用人單位招收未成年工,要辦理哪些手續:

勞動部門規定,對未成年工的使用和特殊保護實行登記制度。用人單位招收未成年工,除符合一般用工要求外,還須向所在地的縣級以上勞動行政部門辦理登記,勞動部門根據《未成年工健康檢查表》、《未成年工登記表》,核發《未成年工登記證》。未成年工須持此《登記證》上崗。(參見勞動部勞部發〔1994〕498號《未成年工特殊保護規定》)

對於用人單位來説,他們在進行招聘的時候,必須要仔細真實的核查勞動者的年齡方面,如果説勞動者的年齡已經達到了16週歲的話,那麼就可以進行使用,未滿16週歲都是屬於童工,所以招收童工的過程當中是存在着違法性的,必須要按照法律規定來進行處罰。

標籤:童工 法律 北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