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裝廠僱傭童工是屬於違法的嗎
一、服裝廠僱傭童工是屬於違法的嗎
是屬於違法的行為。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用人單位非法招用未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處以罰款;情節嚴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童工作為未成年人蔘與生產勞動,一方面其體力、智力等均達不到相應的要求,另一方面對其身心都會造成極大的損害。
二、使用童工應承擔哪些法律責任
1、用人單位使用童工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業場所使用童工的,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從重處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並應當責令用人單位限期將童工送回原居住地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所需交通和食宿費用全部由用人單位承擔。
2、用人單位經勞動保障行政部門依照前款規定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仍不將童工送交其父母或者其他監護人的,從責令限期改正之日起,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處1萬元罰款的標準處罰,並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其營業執照或者由民政部門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用人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由有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
3、單位或者個人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按照每介紹一人處5000元罰款的標準給予處罰;職業中介機構為不滿16週歲的未成年人介紹就業的,並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吊銷其職業介紹許可證。
4、用人單位未按照《禁止使用童工規定》第四條的規定保存錄用登記材料,或者偽造錄用登記材料的,由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處1萬元以下的罰款。
5、無營業執照、被依法吊銷營業執照的單位以及未依法登記、備案的單位使用童工或者介紹童工就業的,依照以上規定的標準加一倍罰款,該非法單位由有關的行政主管部門予以取締。
6、童工患病或者受傷的,用人單位應當負責送到醫療機構治療,並負擔治療期間的全部醫療和生活費用。童工傷殘或者死亡的,用人單位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或者由民政部門撤銷民辦非企業單位登記;用人單位是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的,由有關單位依法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給予降級或者撤職的行政處分或者紀律處分;用人單位還應當一次性地對傷殘的童工、死亡的童工的直系親屬給予賠償,賠償金額按照國家工傷保險的有關規定計算。
7、拐騙童工,強迫童工勞動,使用童工從事高空、井下、放射性、高毒、易燃易爆以及國家規定的第四級體力勞動強度的勞動,使用不滿14週歲的童工,或者造成童工死亡或者嚴重傷殘的,依照刑法關於拐賣兒童罪、強迫勞動罪或者其他罪的規定,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介紹所進行介紹童工,每介紹一個就會按照人數進行處罰。如果用人單位並不知道當事人是屬於童工的情況下,只要用人單位有足夠的證據證明自己是屬於不知情的情況下,那麼是不用進行處罰用人單位的。
-
僱用童工侵犯了童工的什麼權益?
我國從最開始就確立了禁止僱傭童工的法律。但就我所知的,還是有很多早早就走出社會沒有繼續讀書的未成年人在流水線工廠打工。他們很多因為年紀原因不能和工廠簽訂正規合同,他們的權益一直在被侵犯。所以我們今天就來看看僱用童工侵犯了童工的什麼權益。一、童工...
-
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罰款是怎樣的?
勞動保障監察條例是對於管理勞動關係提出的規範制度,因此,合法的遵守和實施,可以減少或避免可能發生的勞資糾紛法律風險,同時可以保證雙方的權益。那麼,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罰款是怎樣的?下面就將對這一問題進行介紹,大家可以瞭解一下廣東省勞動保障監察條例(一)...
-
法律規定職工產假多少天
一、規定女職工產假多少天1、女職工生育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2、難產,增加產假15天;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5、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6、晚育產假,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根據本省...
-
違反安全保障義務侵權責任歸責原則是什麼?
一、違反安全保障義務侵權責任歸責原則是什麼?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侵權行為適用過錯推定原則,其理由是:第一,推定行為人有過錯具有客觀事實的依據。推定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行為人有過錯的依據,是行為人違反安全保障義務的客觀行為。既然行為人已經違反了安全保障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