腰椎間盤突出能請多久的病假
一、腰椎間盤突出能請多久的病假
腰椎間盤突出能不能休長期病假要根據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書為準,在確診為腰椎間盤突出以後,如果病情不符合休長期病假的條件,醫生也不會亂開病假條的。
1、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書。證明書要有主治醫生簽名並加蓋醫院公章才有效;
職員上班請病假的,一般不能扣工資。用人單位在員工請病假時,應以員工正常工作時間工資的60%至100%之間確定員工病假期間的工資標準,並且不得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80%。
二、病假工資計算方式如下: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
2、患病六個月以內的(疾病休假工資):
(1)連續工齡不滿二年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60%;
(2)連續工齡滿兩年不滿四年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70%;
(3)連續工齡滿四年不滿六年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80%;
(4)連續工齡滿六年不滿八年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90%;
(5)連續工齡滿八年及八年以上者,病假工資為計算基數的100%。
3、患病六個月以上(疾病救濟費):
(1)連續工齡不滿一年者,疾病救濟費為計算基數的40%;
(2)連續工齡滿一年不滿三年者,疾病救濟費計算基數的50%;
(3)連續工齡滿三年及三年以上者,疾病救濟費計算基數的60%。
另外,員工生病有3個月到24個月的病假,具體安排如下:
1、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
(1)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3個月;
(2)五年以上的為6個月。
2、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
(1)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6個月;
(2)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9個月;
(3)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12個月;
(4)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12個月;
(5)二十年以上的為24個月。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
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
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
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綜上所述,腰椎間盤突出不一定能夠請長假,對於腰椎間盤突出如果確實沒有醫院的長期病假條,公司也可以不批准。計算公司支付賠償金也要解除勞動合同的。休病假的時間,它是根據自己實際工作年限來進行計算的。本站有在線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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