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合同延期違約計算方式有哪些
一、施工合同延期違約計算方式有哪些
施工合同延期違約計算方式為:施工合同延期違約金是按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進行計息。”《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的規定,“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按照約定進行處理;如果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二、工程施工和工程結算屬於什麼科目
1、工程施工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建造承包商)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二)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分別“合同成本”、“間接費用”、“合同毛利”進行明細核算。
(三)工程施工的主要賬務處理。
1、企業進行合同建造時發生的人工費、材料費、機械使用費以及施工現場材料的二次搬運費、生產工具和用具使用費、檢驗試驗費、臨時設施折舊費等其他直接費用,借記本科目(合同成本),貸記“應付職工薪酬”、“原材料”等科目。發生的施工、生產單位管理人員職工薪酬、固定資產折舊費、財產保險費、工程保修費、排污費等間接費用,借記本科目(間接費用),貸記“累計折舊”、“銀行存款”等科目。
期(月)末,將間接費用分配計入有關合同成本,借記本科目(合同成本),貸記本科目(間接費用)。
2、確認合同收入、合同費用時,借記“主營業務成本”科目,貸記“主營業務收入”科目,按其差額,借記或貸記本科目(合同毛利)。
3、合同完工時,應將本科目餘額與相關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結算”科目對衝,借記“工程結算”科目,貸記本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的建造合同成本和合同毛利。
2、工程結算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建造承包商)根據建造合同約定向業主辦理結算的累計金額。
(二)本科目可按建造合同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向業主辦理工程價款結算,按應結算的金額,借記“應收賬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
合同完工時,應將本科目餘額與相關工程施工合同的“工程施工”科目對衝,借記本科目,貸記“工程施工”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貸方餘額,反映企業尚未完工建造合同已辦理結算的累計金額。
三、《民法典》的施工合同的內容是什麼
施工主要是指工程的建築與安裝。施工合同主要是指施工人完成工程的建築、安裝工作,發包人驗收後,接收該工程並支付價款的合同。根據我國《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工程範圍是指施工的界區,是施工人進行施工的工作範圍。工程範圍是施工合同的必備條款。建設工期是指施工人完成施工任務的期限。每個工程根據性質的不同,所需要的建設工期也各不相同。建設工期能否合理確定往往會影響到工程質量的好壞。工程質量是指工程的等級要求,是施工合同中的核心內容。工程質量往往通過設計圖紙和施工説明書、施工技術標準加以確定。工程造價是指施工建設該工程所需的費用,包括材料費、施工成本等費用。當事人應根據工程質量要求,根據工程的概預算,合理地確定工程造價。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七百九十五條【施工合同的內容】施工合同的內容一般包括工程範圍、建設工期、中間交工工程的開工和竣工時間、工程質量、工程造價、技術資料交付時間、材料和設備供應責任、撥款和結算、竣工驗收、質量保修範圍和質量保證期、相互協作等條款。
四、簽訂合同中違約責任有哪些
依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簽訂合同中,如果合同有約定的,按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如果沒有約定的,違約責任承擔方式包括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條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可以根據當事人的請求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故而經過上下文的論述就能夠知道,施工合同延期違約計算方式是根據中國人民銀行發佈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所以在生活當中要遵紀守法,不要做違規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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