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百科吧

位置:首頁 > 合同事務 > 合同效力

如何補救效力待定的合同

如何補救效力待定的合同
律師解析:效力待定合同補救措施如下:
1、限制行為能力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後合同有效,對當事人具有法律約束力。
2、無權代理合同,經被代理人追認,合同有效。
3、無處分權人處分他人財產的合同,經權利人追認或無處分權人訂立合同後取得處分權,合同有效。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
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純獲利益的民事法律行為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
實施的其他民事法律行為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或者追認後有效。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內予以追認。
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
民事法律行為被追認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
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一百七十一條
第一款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仍然實施代理行為,未經被代理人追認的,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