效力待定合同生效時間如何確定?
一、效力待定合同生效時間
根據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第一百七十一條的規定,效力待定的合同自追認之日起生效,但效力溯及簽訂之日。追認的意思表示自到達相對人時生效,合同自訂立時起生效。
依照《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五條、48條之規定,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後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均屬於效力待定合同,須經權利人追認方能生效。所謂效力待定合同,是指合同的效力是否發生,尚未確定,有待於其他行為或事實使之確定的合同。權利人的追認是效力待定合同確認生效的主要事由,追認的意思表示既可以口頭方式作出,也可通過書面方式作出,追認通知自到達相對人時生效。追認權屬於形成權,即只需追認權人的單方意思表示即可完成,無需相對人同意。
二、效力待定合同的特性
1、效力待定合同已經成立,其效力不確定,它既非有效,也非無效,效力待定合同主要是簽訂合同的主體資格有瑕疵,當事人缺乏完全締約能力或者處分能力,需待追認權人的追認,因而效力待定。當有關條件成就後,效力待定合同即變為有效合同,對權利人產生法律效力。而是處於不確定狀態之中,既不同於有效合同,也不同於無效合同,也有別於可變更可撤銷合同;
2、效力待定合同效力的確定,取決於享有追認權的第三人在一定期限內的追認。
3、效力待定合同經追認權人同意後,其效力確定地溯及於行為成立之時。效力待定合同經追認權人拒絕後,自始無效。
4、效力待定合同的主體特殊。效力待定的合同主體與一般合同的主體有所不同,涉及簽訂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及第三人,其中與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權代理人、無權處分人訂立合同的人稱為相對人(即第三人),相對人主觀上並不知對方是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無權代理人、無處分權人,他是善意的。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法定代理人,有權追認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超越其行為能力所簽訂的合同;被代理人有權追認無權代理人第三人所簽訂的合同;無權為處分行為的對方是效力待定合同中的第三人。根據《民法典》的規定,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取決於第三人同意或承認,在第三人追認或行為人取得處分權後合同有效。
從上文來看,效力待定合同生效時間取決於該合同的追認之日,即追認權利人的追認通知達到相對人之時生效,不過值得注意的是,效力待定合同的效力不同於生效時間,效力是自簽訂即產生的。該類合同還有很多特性,比如效力生效時間以及追認期限與主體等,這些也都是其與很多其他合同相區別的原因。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銀川律師。
-
合同逾期付款違約金的計算方法是哪些
律師解析:違約金計算方式:第一,以實際損失來調整違約金,第二,延遲支付一年的賠償金額不超過欠付的本金為限予以調整,第三,參照人民法院有關逾期違約標準,並且在基礎上乘以四倍計算違約金。違約金,是指合同的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不適當履行合同時,按照合同的約定,為其違約行...
-
購買房子用的定金還能退還嗎
律師解答:不退定金。律師解析:如果購房者交了定金之後改變主意決定不買,開發商有權以購房者違約為由不退定金。也就是説,大多數情況下,定金確實是不退的。但是,按照法律相關條例,以下幾種情況,定金是可退的:1、開發商沒有銷售資質;2、開發商對房子本身情況進行隱瞞,違背公...
-
《民法典》合同定金不得超過合同總額多少
律師解答:20%。律師解析:合同中如果約定了定金的,定金不得超過合同總額的20%,如果發生爭議,定金不予退還的情形,則約定超過20%定金屬於無效合同,需要退回。定金,是指當事人約定的,為保證債權的實現,由一方在履行前預先向對方給付的一定數量的貨幣或者其他代替物。法律依...
-
施工合同的訂立日期與生效時間是怎樣的
律師解析:施工合同的訂立日期是在雙方都簽字蓋章之日起訂立。生效時間是依法成立時生效,當事人採用合同書形式訂立合同的,自當事人均簽名、蓋章或按指印時合同成立;當事人一方在簽名、蓋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已經履行主要義務,對方接受時,該合同成立。法定其他情形等。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