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定代表人代表行為的效力怎麼認定
我國《民法總則》(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六十一條規定:“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由此可見,法定代表人有權在法律和法人章程規定的職權範圍內,直接代表法人對外行使職權,其行為屬於職務行為,即使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有所限制,也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其行為仍被視為法人的行為,其行為的法律後果還是由法人承擔。
《民法典》 第六十一條 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章程的規定,代表法人從事民事活動的負責人,為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以法人名義從事的民事活動,其法律後果由法人承受。法人章程或者法人權力機構對法定代表人代表權的限制,不得對抗善意相對人。
-
什麼情況買賣合同不成立或不生效
通常來説,買賣合同的成立要求僅有這樣兩個:一、是要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的當事人;二、是當事人關於買賣合同的主要內容,當事人姓名、標的和數量達成一致的意思表示。如果合同不成立,則雙方在當事人姓名、合同標的和數量等三個方面有未能達成一致意見的,則合同可能不成...
-
土地轉讓合同的效力認定有哪些
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效力認定:1、轉讓方未取得使用權證書與受讓方簽訂轉讓協議的,起訴前或者申請仲裁前轉讓方取得土地證或者有批准權的政府同意轉讓的,合同有效。2、一地多賣,合同均有效。一地多賣,屬於欺詐行為,不是無效合同,受讓方有權利要求解除合同,賠償損失。3...
-
格式條款的效力是怎樣的
這個要分具體情況:1、提供格式條款的一方免除其責任,加重對方責任,排除對方主要權利的格式條款無效。2、格式條款具有《合同法》(自2021年1月1日起廢止)第52條規定的情形時無效(如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格式條款無效、違反法律的強制性規定的格式條款無效、以合法形...
-
口頭轉讓協議生效嗎
理論上可以有效力,雙方可以根據口頭協議並履行自己的權利義務,但一方否認情況下單憑口頭協議是無法證實該協議是否生效。口頭轉讓協議的變數是比較大的,雙方事後也很容易因為轉讓的內容而產生糾紛,最終會影響到彼此的權益或是各方面的內容等等。《民法典》第一百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