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的股東和董事的區別是什麼
一、香港的股東和董事的區別是什麼?
1、身份不同
股東是股份公司的投資者,董事是由股東選舉產生,屬公司的管理者。股東會是公司裏的權力機構,對公司的管理做出實質性的決策,董事會是公司決策的執行機構,而不是權力機構。
2、產生要素不同
股東是公司存在的基礎,是公司的核心要素,沒有股東,就不可能有公司;董事則是由股東會或股東大會選舉產生,可以由股東或非股東擔任。
3、確定條件不同
股東是隻要參加某個公司的利益銷售就可以是公司的股東,而董事要擁有這個公司或企業的大型投資者董事會的職權,一般由三種方式可以確定:
1)由法律規定;
2)由公司章程規定;
3)由股東大會作出決議。在三種方式中,法律規定是最基本的,也是最權威的,因此公司法對董事會的職權作出的規定,董事會必須依照執行。
二、股東大會的職責
(1)決定公司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選舉和更換董事,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事項;
(3)選舉和更換由股東代表出任的監事,決定有關監事的報酬事項;
(4)審議批准董事會的報告;
(5)審議批准監事會的報告;
(6)審議批准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
(7)審議批准公司的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8)對公司增加或者減少註冊資本作出決議;
(9)對發行公司債券作出決議;
(10)對公司合併、分立、解散和清算等事項作出決議;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對公司聘用、解聘會計師事務所作出決議;
(13)審議法律、法規和公司章程規定應當由股東大會決定的其他事項。
如果把董事會和股東會相提並論的話,很顯然股東會的級別要比董事會高一些,因為關於公司很多重要的事項,是在股東會作出決議之後,再交由董事會具體去執行的。不過,不管是香港還是內地的公司,實際上都很少有公司讓非股東人員擔任董事會成員。
-
股權轉讓合同生效是否等於股權轉讓已經實現
一、股權轉讓合同生效是否等於股權轉讓已經實現不等於。股權轉讓合同生效是指股權轉讓合同對合同雙方產生了法律約束力,即出讓人有轉讓股權,受讓人有支付對價的義務;但此時股權仍未發生轉移,只有完成上述手續,辦理工商變更登記,受讓人才能真正有效地行使股權。《公司...
-
公司欠提成可不可以起訴解決
一、公司欠提成可不可以起訴解決公司欠提成是可不可以起訴的。但是在起訴之前可不可以先申請勞動仲裁,因為提成問題是屬於勞動爭議中勞動報酬的糾紛,而勞動報酬的糾紛是屬於勞動仲裁的範圍。解決勞動爭議,應當根據合法、公正、及時處理的原則,依法維護勞動爭議當事...
-
法律援助機構受理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麼
一、法律援助機構受理法律援助的條件是什麼法律援助機構要在辦公場所公示法律援助的條件,而在實踐中法律援助的基本條件是申請人經濟困難。二、相關法律規定《辦理法律援助案件程序規定》第七條法律援助機構應當公示辦公地址、通訊方式等信息,在接待場所和司法行...
-
公司註銷後合同有效嗎
一、公司註銷後合同有效嗎公司註銷後合同有效,只是合同的權利義務可能終止。《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具備下列條件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一)行為人具有相應的民事行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實;(三)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不違背公序良俗。第四百六十五條,依法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