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破租賃情形具體有哪些
1、動產租賃的限制適用
從買賣不破租賃原則產生的歷史條件及各國立法規定來看,該原則應當不適用於動產租賃。
《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條 【所有權變動不破租賃】租賃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賃合同佔有期限內發生所有權變動的,不影響租賃合同的效力。
2、在不動產抵押權之上設定的租賃關係的限制適用
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的,抵押權實現後,租賃合同對受讓人不具有約束力。抵押人將已抵押的財產出租時,如果抵押人未書面告知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人對出租抵押物造成承租人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如果抵押人已書面告知承租人該財產已抵押的,抵押權實現造成承租人的損失,由承租人自己承擔。”即在抵押權之上設定的租賃關係限制適用該原則。
3、在人民法院查封的不動產之上設定的租賃關係的限制適用
查封是指人民法院執行人員將作為執行對象的財產加貼封條予以封存,禁止被執行人轉移或處分的措施,體現了國家公權對私權的干預和救濟。其本質上是一種公法行為。查封包括財產保全過程中的查封和強制執行過程中的查封。由於查封的目的是為了債權人實現債權,不動產被查封后,其所有人或使用權人喪失了對不動產的處分權。因此,被查封的財產,債務人或其他人擅自處分的,該處分行為無效。最高人民法院經他字第8號覆函明確指出,執行債務人擅自處分被查封的房產的行為無效。從另一方面來説,查封的目的就是為了實現債權,承租人明知租賃物有可能被變賣,卻仍然與出租人訂立租賃合同,由此帶來的風險只能由他自己承受。
4、破產財產處理過程中的限制適用
破產企業的房屋建築作為破產財產,必然要進行拍賣或變賣,所有權肯定會發生變化;以出讓或轉讓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權也屬於破產財產,其權屬同樣會發生變化。在破產案件中,對於破產企業以其所有的房屋建築物或者土地對外簽訂的租賃合同在破產宣告時尚未履行完畢的,在破產財產處理過程中,一般應限制適用“買賣不破租賃”原則。
為了避免這些不必要的麻煩,大家在租賃不動產的情況下,一定要事先了解不動產的情況,雖然後期自己可以維權,但是會費很大的經歷與時間。如果不幸的遇到此類事件,一定要第一時間,到有管轄權限的人民法院進行起訴處理。
-
剛畢業工作,找人合租要注意什麼?
作為剛剛步入社會的應屆畢業生,經濟水平一般不高,事業也正處於起步期,可能單獨承擔租房的房租比較困難,這時候,能夠減輕自己經濟壓力的合租就成了大部分年輕人的選擇,但是合租也會出現很多問題,尤其是和陌生人合租,為了避免今後鬧矛盾,最好在開始的時候雙方就把合租的一...
-
公有住房可不可以出租
律師解答:不可以。律師解析:公租房不可以轉租或出租。承租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退回公共租賃住房:1、轉借、轉租或者擅自調換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的;2、改變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用途的;3、破壞或者擅自裝修所承租公共租賃住房,拒不恢復原狀的;4、在公共租賃住房內從事...
-
意外造成他人死亡可以懲罰嗎
律師解析:違法建築房屋租賃合同糾紛處理如下:出租人就未經批准或者未按照批准內容建設的違法建築與承租人訂立的租賃合同無效,房屋應當予以返還,同時酌情賠償對方由此所受到的損失;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仍然有效,應當認可之前的履行。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
-
個人租房合同會怎樣做受法律保護
律師解析:個人租房合同只要依法成立,就會受到法律保護,依法成立是指合同當事人訂立的合同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且不違反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條規定情形的民事法律行為有效,受法律保護。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