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押二附一,但不想住這個月不交租直接走可以麼
房屋租賃2.9W
房租押一付一第二個月不想住了可以直接搬走,若簽訂的租賃合同中對租賃期限沒有明確約定,承租人則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如果約定了租賃期限的,則提前退房要承擔違約責任。
【法律依據】《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
房子租賃怎樣防止承租方轉租
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承租人轉租房子的,要經出租人同意。而出租人要防止承租人轉租的,可以在合同中載明房子不是轉租,並且約定轉租的違約責任。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
-
租了違建房怎麼解決
律師解析:如果在你租賃違建店面之前,對方沒有告訴你該店面屬於違建,那麼你就可以要求對方退回租金,並且賠償相應的損失,或者你也可以找房東全款退費,協商不好的話就可以向法院起訴。因為該房東不僅向你隱瞞了店鋪屬於違章建築的事實,而且在簽署合同之前是他先違約的,所...
-
承租人對出租房是哪些保管義務
律師解析:具體義務包括:一、承租人在租賃期間佔有租賃物,有保管和維護租賃物的義務。二、租賃物有收益能力的,承租人應保持其能力。保持租賃物有收益能力的費用是為了使承租人自己使用收益所必要的費用,此項必要費用應由承租人承擔。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
房子租賃糾紛起訴程序
律師解析:房子租賃糾紛起訴程序如下:一、原告方書寫起訴狀,應當記明原被告的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別、年齡、民族、職業、工作單位、住所、聯繫方式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名稱、負責人、住所等信息;訴訟請求和所根據的事實與理由;證據和證據來源,證人的基本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