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租賃合同沒有違約內容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一、房租租賃合同沒有違約內容需要承擔違約責任嗎?
賃合同未約定違約金也需要承擔違約責任,根據《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四條規定:“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顯然可以看出,未約定違約金並不等於不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所導致的損失,應支付違約金。
二、租賃合同糾紛中租金訴訟時效是多久?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條租賃合同糾紛中租金訴訟時效是3年,向人民法院請求保護民事權利的訴訟時效期間為三年。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訴訟時效期間自權利人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權利受到損害以及義務人之日起計算。法律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但是自權利受到損害之日起超過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護;有特殊情況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人的申請決定延長。
民事訴訟時效為一年的有:
(一)身體受到傷害要求賠償的;
(二)出售質量不合格的商品未聲明的;
(三)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四)寄存財物被丟失或者損毀的。
三、一般民事訴訟流程是什麼?
(一)當事人起訴,首先應提交起訴書,並按對方當事人人數提交相應份數的副本。當事人是公民的,應寫明雙方當事人的姓名、性別、年齡、籍貫、住址;當事人是單位的,應寫明單位名稱、地址、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姓名。起訴書正文應寫明請求事項和起訴事實、理由,尾部須署名或蓋公章。
(二)根據"誰主張誰舉證"原則,原 告向法院起訴應提交下列材料:
1、原告主體資格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證、户口本、護照、港澳同胞回鄉證、結婚證等證據的原件和複印件;企業單位作為原告的應提交營業執照、商業登記證明等材料的複印件。
2、證明原告訴訟主張的證據。如合同、協議、債權文書(借條、欠條等)、收發貨憑證、往來信函等。
(三)當事人向法院提交書證,應填寫一式兩份證據清單,詳細列明提交證據的名稱、頁數。證據經法院承辦人核對後,由承辦人在證據清單上簽字蓋章,一份交當事人,一份備案。
(四)立案庭在當事人履行必須的手續和交齊有關證據材料之後,在七天內,對符合立案條件的,辦理立案手續;對不符合立案條件的,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五)當事人應在收到受理通知書之日起七天內預交案件受理費和其他訴訟費用,如確有困難,可在預交期內向本院提出減、緩、免交的書面申請,逾期不交或者書面申請緩、減、免交未獲批准而仍不預交的,本院將裁定按自動撤訴處理。
(六)提交糾紛提起的訴訟手續後,案件由法院排期開庭,當事人應服從法院的各項工作安排,並於結案後到財務室結算訴訟費用,多退少補。
綜合上面所説的,租賃合同可以約定違約內容也可以不用約定,但不管是否約定當事人違約都需要承擔違約的責任,對於承擔的方式就需要由雙方來進行協商,只要不超過實際損失額的百分之三十,那麼就算是合理、合法的,所以,不同的情形做不同的處理。
-
買房子房東收了定金違約是怎麼樣辦
律師解答:要求返還雙倍定金。律師解析:交納了定金後房東違約的,房東要承擔違約的責任,承租人可以要求房東返還雙倍的定金。雙倍返還定金的條件:1、必須有違約行為的存在。2、必須有合同目的落空的事實。3、違約行為與合同目的落空之間有因果關係。4、定金合同合法、...
-
租賃合同中哪些情形不算違約
律師解析:一、房屋出租人在下列條件下可以解除租賃合同,收回全部出租房屋或者部分出租房屋。1、房屋租賃協議到期,房屋出租人按約收回租賃房屋。2、出租人家庭人口增多,住房困難,可與承租人協商收回租賃房屋;3、屋承租人故意、或者過失將所租房屋損壞、改變房屋用...
-
房子租賃怎樣防止承租方轉租
律師解析:民法典規定,承租人轉租房子的,要經出租人同意。而出租人要防止承租人轉租的,可以在合同中載明房子不是轉租,並且約定轉租的違約責任。承租人經出租人同意,可以將租賃物轉租給第三人。承租人轉租的,承租人與出租人之間的租賃合同繼續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賃物損失...
-
一般租房做生意怎麼樣寫合同
律師解析:租房合同協議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為了明確租賃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合同,合同簽訂後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共同信守。一、甲方同意乙方承租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每月房租________________元,用於乙方合法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