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面積部分具體包括了哪些
售樓小姐在為我們實際介紹商品房的時候,往往就房屋面積會説出很多種,就包括什麼建築面積、公攤面積、室內面積等等。那就房屋面積部分來看,究竟都包括了哪些內容呢?針對這個問題,本站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房屋面積部分具體包括了哪些
房屋面積也就是一套房子的建築面積包含三部分:
(一)套內使用面積包括:
(二)套內牆體面積包括:
(三)陽台建築面積:
二、不計算在商品房建築面積的項目
(一)不計算在商品房建築面積的項目包括:
1、層高在2.2米以下的房屋,淨高在2.05米以下的地下室和半地下室。
2、突出房屋牆面的構件、配件、藝術裝飾、垛、挑沿、半圓柱、勒腳、台階等。
3、房屋之間無上蓋的架空通道。
4、無柱雨篷。
5、建築物內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築物的空間安置箱、罐的平台。
6、騎樓、過街樓的用做街巷通行的部分,以及房屋底層用做街巷通行的部分。
7、房屋的天面、挑台、天面上花園、泳池。
8、消防、檢修等用途的室外爬梯。
9、構築物,如獨立煙囱、煙道、水塔、儲油(水)池。
(二)計算面積時的注意事項:
1、要警惕圖紙變更,例如車棚被開發商租出去就不應該計入公攤面積。
2、注意層高縮水,例如把建築改為複式使房屋高度縮水。
3、公攤面積陷阱,例如開發商將不應公攤的部分納入公攤面積。
三、約定面積與實測面積不符怎麼辦?
一般而言,現房銷售的商品房面積誤差的問題比較少,也比較容易處理。目前,問題較多的是期房建成後的實測面積與合同約定的暫測面積有誤差的情況,如果誤差較大,將嚴重影響購房者的合法權益。因此,從公平合理的角度出發,購房者可根據具體情況,在合同申明確約定如下解決辦法:
(l)在一個較小的誤差範圍內(如正負1%以內),視為實測面積與暫測面積相符,買賣雙方不再對有關差價進行結算;
(2)在一個合理的,買方能接受的範圍內(如正負3%以內),買賣雙方按合同約定的房屋單價就差價重新結算,多退少補;
(3)超過以上合理範圍的誤差(如正負誤差超過3%),視為賣方違約,買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按合同約定要求賣方退還房價款及其利息並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本站小編就為大家介紹到此。一般我們瞭解到的房屋面積其實是包括了牆體的面積、室外公攤部分的面積,而這些加起來才是房屋買賣合同上面寫的房屋面積。但實際上能夠真正只有購房者適用的面積,並沒有這麼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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