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多賣最終房產歸屬誰
一、一房多賣最終房產歸屬誰
《合同法》第107條: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各個買家都有權利要求賣方繼續履行合同,將房屋過户到自己名下,即都有權要房子。然而房子只有一套,不可能多人同時購買,如果各個買家都要房子,根據相關法律以及司法解釋的規定,應該按照以下順序處理:
如果賣家給一方辦理了過户,另一方沒有辦理過户的,房屋歸先辦理過户的一方所有。
如果雙方或者多方都沒有辦理過户的,房屋歸已經辦理預告登記的一方所有。
如果雙方都沒有辦理過户,也都沒有辦理預告登記手續,房屋歸先佔有房屋的一方所有。
如果雙方都沒有辦理過户及預告登記,並且都沒有實際佔有使用房子的,房子歸已經先支付了房屋價款的一方所有。
在司法實踐中,一房多賣,房子的歸屬順序大致為:已經辦理過户登記的優先於已經辦理預告登記的,辦理預告登記優先於已經交房的,已經交房的優先於已經申請過户的,已經申請過户的優先於已經網籤或者預售備案的,已經網籤或者預售備案優先於已經支付房款的,已經支付房款的優先於在先簽訂合同的。
二、遇到“一房多賣”後如何維權?有何法律依據?
我國早已為限制“一房多賣”這個行為,制定了相關法規。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八條: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後,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第九條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並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出現一房數賣的情況,受損的往往是買方。畢竟房屋只有一處,存在多個購買者的時候,最終也只能由一個購買者實際獲得房屋所有權。那是不是其他的購房者就只能吃啞巴虧呢?其他購買者此時可以追究賣方的法律責任,要求解除之前簽訂的購房合同,同時退還自己已經支付的購房款及利息,因此遭受的損失也可以要求作出賠償。
-
確認合同無效能否保全房子
律師解析:確認合同無效在一定條件下能保全房子。法律關於保全的規定是:利害關係人因情況緊急,不立即申請保全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提起訴訟或者申請仲裁前向被保全財產所在地、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採取保全措施...
-
買房子不想要了違約金多少?
律師解析:違約金不得超過合同額的百分之三十。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超過30%的,超過部分不受法律保護。因此,違約金不得超過合同額的百分之三十。法律依據:《民法典》第...
-
買房在中介交了定金可以退嗎
律師解析:可以要求退還購房定金。出現以下情形之一的,消費者有權要求退還定金:1、房產商無銷售許可證或者產權證,造成不能達成房屋購買合同的賣方應將定金返還;2、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向對方給付定金作為債權的擔保。給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約定的債務的,無權要求返還定...
-
一房二賣應當如何去處理?
律師解析:“一房二賣”是指房屋的所有權人將同一套房屋分別出賣給兩名購房人,就同一套房屋和兩名購房人分別訂立房屋買賣合同的行為。法律並沒有明確禁止一物二賣,並沒有因一物二賣而當然否定合同效力,只要合同具備法律規定的有效要件即合法有效。也就是説,這兩份合...